灯具及其调光控制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未命名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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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技术属于照明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灯具及其调光控制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目前,头戴式照明设备已经被广泛应用在工作、户外活动或运动等领域中,以满足不同场景下人们不同的照明需求。示例性的,在需要双手操作的工作环境中,例如维修、装配、采矿或户外探险等场景中,通过佩戴头戴式照明设备可以使工作区域明亮可见,方便人们进行相应操作。示例性的,在夜间或昏暗环境下进行户外活动,例如露营、徒步旅行、钓鱼或登山时,通过佩戴头戴式照明设备可以提供方便的照明,增加可见性和安全性。
3.在佩戴头戴式照明设备进行照明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头戴式照明设备佩戴者与其他人相向而行的情况,该情况下,头戴式照明设备容易直射到对面的人眼,给对面的人眼造成一定的刺激,使对面的人产生眩晕等不适感。
技术实现要素:
4.有鉴于此,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灯具及其调光控制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能够在识别到人眼面向灯具时,自动调暗灯具的亮度值,避免灯具对人眼造成刺激。
5.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包括:当检测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时,获取包含所述人体的可见光图像;对所述可见光图像进行人眼检测,并在检测到所述可见光图像中存在人眼时,确定两只眼睛的中点在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一位置以及同一只眼睛中瞳孔的中心点和眼眶的中心点分别在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二位置和第三位置,且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调暗至第一预设亮度值;基于所述第一位置、所述第二位置以及所述第三位置,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是否存在重叠;在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的情况下,获取所述可见光图像对应的深度图像,并基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深度图像确定所述人体与所述灯具之间的第一距离值;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由所述第一预设亮度值调节为所述第一距离值对应的目标亮度值。
6.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选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一位置通过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在所述可见光图像对应的预设坐标系中的坐标表示,所述第二位置通过所述瞳孔的中心点在所述预设坐标系中的坐标表示,所述第三位置通过所述眼眶的中心点在所述预设坐标系中的坐标表示;所述基于所述第一位置、所述第二位置以及所述第三位置,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是否存在重叠,包括:
在所述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大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小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或者,在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小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大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或者,在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等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等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
7.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选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第一位置、所述第二位置以及所述第三位置,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是否存在重叠,包括:在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小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小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不存在重叠;或者,在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大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大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不存在重叠;或者,在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等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大于或小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不存在重叠。
8.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选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基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深度图像确定所述人体与所述灯具之间的第一距离值,包括:确定所述深度图像中与所述第一位置对应的目标像素点;将所述目标像素点的灰度值确定为所述第一距离值。
9.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选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由所述第一预设亮度值调节为所述第一距离值对应的目标亮度值,包括:每隔预设时间,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增加第二预设亮度值,直至所述灯具的亮度值等于所述目标亮度值为止。
10.在第一方面的一种可选的实现方式中,还包括:在所述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没有重叠的情况下,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由所述第一预设亮度值调节为原始亮度值;所述原始亮度值为检测到所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之前所述灯具的亮度值。
11.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包括:第一获取单元,用于当检测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时,获取包含所述人体的可见光图像;第一确定单元,用于对所述可见光图像进行人眼检测,并在检测到所述可见光图像中存在人眼时,确定两只眼睛的中点在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一位置以及同一只眼睛中瞳孔的中心点和眼眶的中心点分别在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二位置和第三位置,且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调暗至第一预设亮度值;
第二确定单元,用于基于所述第一位置、所述第二位置以及所述第三位置,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是否存在重叠;第三确定单元,用于在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的情况下,获取所述可见光图像对应的深度图像,并基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深度图像确定所述人体与所述灯具之间的第一距离值;亮度调节单元,用于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由所述第一预设亮度值调节为所述第一距离值对应的目标亮度值。
12.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另一种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包括存储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任一可选实现方式所述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
13.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任一可选实现方式所述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
14.第五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灯具,包括光源、摄像装置、红外传感器以及调光控制装置;所述光源、所述摄像装置以及所述红外传感器均与所述调光控制装置连接;所述红外传感器用于在感测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时,向所述调光控制装置发送第一电信号,所述第一电信号用于指示所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所述调光控制装置用于执行上述第一方面任一可选实现方式所述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所述摄像装置用于在接收到来自所述调光控制装置的第一拍照指令时,通过可见光摄像头采集包含所述人体的可见光图像,以及在接收到来自所述调光控制装置的第二拍照指令时,通过深度摄像头采集与所述可见光图像对应的深度图像。
15.实施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通过在检测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且人体面向灯具时,将灯具的亮度值调暗至第一预设亮度值,从而可以在人眼面对灯具的第一时间避免灯具对人眼造成刺激;此外,在将灯具的亮度值调暗至第一预设亮度阈值后,通过获取包含人体的可见光图像,并确定两只眼睛的中点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一位置以及同一只眼睛中瞳孔的中心点和眼眶的中心点分别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二位置和第三位置,且在基于第一位置、第二位置及第三位置确定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时,将灯具的亮度值由第一预设亮度值调节为人体与灯具之间的第一距离值对应的目标亮度值,从而可以使灯具在不对人眼造成刺激的情况满足正常的照明需求。
附图说明
16.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17.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灯具的示意性结构图;
图2a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灯具的适用场景的俯视图;图2b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可见光图像的示意图;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的示意性流程图;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图5为本技术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8.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因此只作为示例,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
19.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规定,本技术实施例使用的所有技术术语与属于本技术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技术实施例使用的技术术语仅用于对本技术的具体实施例进行解释,而非旨在限定本技术。
20.在本技术实施例的描述中,技术术语“包括”、“包含”、“具有”及它们的任意变形等都意味着“包括但不限于”,除非是以其他方式另外特别强调。在本技术实施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技术术语“多个”是指两个或多于两个,技术术语“至少一个”、“一个或多个”是指一个、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别不同对象,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特定顺序或主次关系。技术术语“和/或”仅仅是一种描述关联对象的关联关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种关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单独存在a,同时存在a和b,单独存在b这三种情况。另外,本文中字符“/”,一般表示前后关联对象是一种“或”的关系。
21.本技术实施例的描述中提及的“实施例”意味着,结合实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结构或特性可以包含在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中。在说明书中的各个位置出现该短语并不一定均是指相同的实施例,也不是与其它实施例互斥的独立的或备选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显式地和隐式地理解的是,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可以与其它实施例相结合。
22.为了使灯具能够在不对人眼造成刺激的情况下满足正常的照明需求,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灯具及其调光控制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灯具可以应用在自行车前车灯、汽车远光灯及头戴式照明设备等产品中。
23.请参阅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灯具的示意性结构图。如图1所示,该灯具可以包括光源11、摄像装置12、红外传感器13以及调光控制装置14。其中,光源11、摄像装置12及红外传感器13均与调光控制装置14连接。
24.示例性的,光源11可以为发光二极管(light emitting diode,led)。
25.可选的,光源11可以是用于发射散射状光束的光源,也可以是用于发射定向状光束的光源,本技术实施例对光源11的具体类型不做特别限定。
26.可以理解的是,不同类型的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通常不同。用于发射散射状光束的光源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通常大于用于发射定向性光束的光源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其中,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可以指被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中所有最外层光束包围的范围。示例性的,如图2a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灯具的适用场景的俯视图。其中,光束l2和光束l3为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中的最外层光束,基于此,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可以包括光束l2与光束l3之间的范围。
27.可选的,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可以通过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中最外层光束与中心光束之间的夹角来表示。示例性的,请继续参阅图2a,其中,光束l1为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中的中心光束,基于此,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可以通过光束l1与光束l2之间的夹角α来表示。
28.本技术实施例中,如图2a所示,摄像装置12的镜头朝向可以与光源11的朝向相同,且摄像装置12可以与光源11纵向设置在同一垂直面上。摄像装置12的横向视野范围可以大于或等于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横向散射范围。
29.其中,摄像装置12的横向视野范围指摄像装置12在水平方向上能够捕捉到的视野范围。可选的,摄像装置12的横向视野范围可以通过摄像装置12在水平方向上向左或向右能够捕捉到的视野角度来表示。示例性的,请继续参阅图2a,摄像装置12的横向视野范围可以通过摄像装置12的朝向(即光束l1所在的直线)与摄像装置12的第一水平视野边界之间的夹角β来表示。
30.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横向散射范围指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在水平方向上的散射范围,即图2a中光束l2与光束l3之间的范围。
31.可以理解的是,由于摄像装置12的横向视野范围大于或等于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横向散射范围,因此,当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时,摄像装置12可以拍摄到包含该人体的图像。
32.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摄像装置12可以包括纵向设置且视野范围相同的可见光摄像头121和深度摄像头122。基于此,当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时,摄像装置12通过可见光摄像头121可以拍摄到包含人体的可见光图像,摄像装置12通过深度摄像头122可以拍摄到与包含人体的可见光图像对应的深度图像。其中,深度图像中的每个像素点的灰度值可以用于表示可见光图像中对应像素点在实际场景距离摄像装置12(也即灯具)的距离。
33.本技术实施例中,如图2a所示,红外传感器13的朝向可以与光源11的朝向相同,且红外传感器13可以与光源11纵向设置在同一垂直面上。红外传感器13的感应范围可以覆盖光源11发出的光束的照射范围。
34.红外传感器13可以用于感测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内是否存在人体。具体地,由于人体会向外辐射红外热能,因此,当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时,红外传感器13能够感测到该人体辐射出的红外热能,并将感测到的红外热能转换为相应的电信号。示例性的,当红外传感器13感测到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时,红外传感器13可以向调光控制装置14输出第一电信号,第一电信号可以用于指示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内存在人体;当红外传感器13未感测到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时,红外传感器13可以向调光控制装置14输出第二电信号,第二电信号可以用于指示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内不存在人体。第一电信号例如可以为高电平信号,第二电信号例如可以为低电平信号。
35.基于此,调光控制装置14在接收到来自红外传感器13的第一电信号时,可以向摄像装置12发送第一拍照指令。第一拍照指令用于指示摄像装置采集可见光图像。基于此,摄像装置12在接收到来自调光控制装置14的第一拍照指令后,可以响应于该第一拍照指令,通过可见光摄像头121执行拍照操作,从而得到包含人体的可见光图像。摄像装置12可以将
包含人体的可见光图像返回至调光控制装置14。
36.可以理解的是,当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时,人体可能是背对光源,也可能是正对光源。因此,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调光控制装置14接收到来自摄像装置12的包含人体的可见光图像后,可以对包含人体的可见光图像进行人眼检测,以检测可见光图像中是否存在人眼。
37.可选的,在可见光图像中存在人眼的情况下,调光控制装置14可以自动调暗灯具的亮度值,以避免灯具对人眼造成刺激,同时保证灯具能够满足正常的照明需求。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调光控制装置14调节灯具的亮度值的具体方式可以参考后续方法实施例中的描述,此处暂不对其进行详述。
38.以下对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进行详细说明。
39.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的执行主体可以为灯具中的调光控制装置14。示例性的,调光控制装置14可以为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plc)或单片机(micro controller unit,mcu)等。在具体应用中,可以通过向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14配置目标脚本文件,由该目标脚本文件描述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令调光控制装置14在灯具被开启后执行该目标脚本文件,进而执行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中的各个步骤。
40.请参阅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的示意性流程图,如图3所示,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可以包括s301~s305,详述如下:s301,当检测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时,获取包含人体的可见光图像。
41.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如图2a所示,灯具的照射范围可以是灯具中的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关于光源11发射出的光束的散射范围的详述说明可以参考前述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此处不对其进行赘述。
42.在一个具体的实现方式中,s301可以包括以下步骤:在接收到来自红外传感器的第一电信号时,向摄像装置发送第一拍照指令;接收摄像装置基于第一拍照指令返回的包含人体的可见光图像。
43.第一电信号可以用于指示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即第一电信号可以是红外传感器在感测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时发送给调光控制装置的。
44.第一拍照指令用于指示摄像装置采集可见光图像。基于此,摄像装置在接收到来自调光控制装置的第一拍照指令后,可以通过可见光摄像头执行拍照操作。可以理解的是,由于摄像装置的横向视野范围大于或等于灯具的照射范围,因此,在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的情况下,摄像装置通过可见光摄像头采集到的可见光图像中包含该人体。摄像装置采集到包含人体的可见光图像后,可以向调光控制装置返回该包含人体的可见光图像。
45.s302,对可见光图像进行人眼检测,并在检测到可见光图像中存在人眼时,确定两只眼睛的中点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一位置以及同一只眼睛中瞳孔的中心点和眼眶的中心点分别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二位置和第三位置,且将灯具的亮度值调暗至第一预设亮度值。
46.示例性的,调光控制装置可以采用现有的目标检测算法对可见光图像进行人眼检测。目标检测算法例如可以包括基于区域的目标检测算法或基于注意力机制的目标检测算法等,此处对目标检测算法的具体检测原理不进行详述。
47.可选的,在可见光图像中不存在人眼的情况下,通过目标检测算法对可见光图像进行人眼检测得到的结果为:可见光图像中不存在人眼。
48.可选的,在可见光图像中存在人眼的情况下,通过目标检测算法对可见光图像进行人眼检测得到的结果为:可见光图像中存在人眼,此外还可以得到两只眼睛的中点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一位置以及同一只(可以是任意一只)眼睛中瞳孔的中心点和眼眶的中心点分别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二位置和第三位置。
49.其中,两只眼睛的中点指两只眼睛内眼角连线的中点。示例性的,如图2b所示,假设两只眼睛内眼角连线的中点为j点,则两只眼睛的中点为j点。两只眼睛的中点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一位置可以通过两只眼睛的中点在可见光图像对应的预设坐标系中的坐标表示。示例性的,请继续参阅图2b,预设坐标系可以是以可见光图像211的横边所在的直线为x轴,以可见光图像211的横边的中垂线所在的直线为y轴建立的平面直角坐标系。假设两只眼睛的中点为j点,则人眼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一位置可以通过j点的坐标j(x1,y1)表示。
50.瞳孔的中心点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二位置可以通过瞳孔的中心点在预设坐标系中的坐标表示。请继续参阅图2b,假设瞳孔的中心点为t点,则瞳孔的中心点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二位置可以通过t点的坐标t(x2,y1)表示。
51.眼眶的中心点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三位置可以通过眼眶的中心点在预设坐标系中的坐标表示。请继续参阅图2b,假设眼眶的中心点为k点,则眼眶的中心点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三位置可以通过k点的坐标k(x3,y1)表示。
52.具体地,将灯具的亮度值调暗至第一预设亮度值可以包括:将灯具中的光源11的亮度值调暗至第一预设亮度值。示例性的,第一预设亮度值可以是光源11的最低亮度档位对应的亮度值。例如,假设光源11具有5个亮度档位,5个亮度档位对应的亮度值从高到低分别为光源11的最大亮度值的100%、80%、60%、40%及20%,则第一预设亮度值可以为光源11的最大亮度值的20%。
53.可以理解的是,无论人体距离灯具较远还是较近,最低档位的亮度值通常均不会对人眼造成刺激,因此,当检测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且人体面向灯具时,通过将灯具的亮度值调低至最低档位,可以在人体面向灯具的第一时间避免灯具对人眼造成刺激。此外,还可以理解的是,人眼能适应的灯具亮度值会随着人体与灯具之间距离的增大而增大。即人体距离灯具越远,人眼能适应的灯具亮度值越大;人体距离灯具越近,人眼能适应的灯具亮度值越小。其中,人眼能适应的灯具亮度值指,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时不会对人眼造成刺激(或人眼不会感到刺激)的灯具的最大亮度值。
54.基于此,为了使灯具在不对人眼造成刺激的情况下满足正常的照明需求,终端设备在将灯具的亮度值调暗至第一预设亮度值之后,还可以根据人体与灯具之间的距离以及人眼的直视方向等对灯具的亮度值进行适应性调整。具体地,终端设备可以通过s303~s305对灯具的亮度值进行适应性调整。
55.s303,基于上述第一位置、第二位置以及第三位置,确定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是否存在重叠。
56.其中,人眼的直视范围可以指人的两只眼睛分别直视的两个点之间的范围。示例性的,如图2a中位置b处的人眼所示,人的两只眼睛看向正前方时,人眼的直视范围可以为射线s4与射线s5之间的范围。示例性的,如图2a中位置a或位置c处的人眼所示,人的两只眼
睛看向人体的右侧时,人眼的直视范围可以为射线s1与射线s2或射线s5与射线s6之间的范围。
57.灯具的直射范围可以指,被光源发射出的光束中朝向灯具的正前方的各个光束所覆盖的范围。示例性的,如图2a所示,灯具的直射范围可以包括射线s7与射线s8之间的范围。
58.在一个具体的实现方式中,s303可以包括以下步骤1~步骤6:步骤1,在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大于0,且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小于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
59.可以理解的是,在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大于0的情况下,说明人体位于灯具的右前方,例如位于图2a中的位置a处。该情况下,如图2b所示,若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x2小于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x3,则说明人眼正看向灯具一侧(即人体视角下人体的右侧),例如,此时人眼的直射范围为射线s1与射线s2之间的范围,那么,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必然会存在重叠。
60.步骤2,在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小于0,且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大于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
61.与步骤1类似的,在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小于0的情况下,说明人体位于灯具的左前方。该情况下,若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大于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则说明人眼正看向灯具一侧(即人体视角下人体的左侧),那么,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必然会存在重叠。
62.步骤3,在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等于0,且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等于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
63.可以理解的是,在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等于0的情况下,说明人体位于灯具的正前方,例如位于图2a中的位置b处。该情况下,若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等于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则说明人眼正看向灯具(即人体视角下人体的正前方),例如,此时人眼的直射范围为射线s4与射线s5之间的范围,那么,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必然会存在重叠。
64.步骤4,在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小于0,且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小于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不存在重叠。
65.可以理解的是,在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小于0的情况下,说明人体位于灯具的左前方,例如位于图2a中的位置c处。该情况下,若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小于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则说明人眼正看向灯具的左侧(即人体视角下人体的右侧),而未看向灯具,例如,此时人眼的直射范围为射线s5与射线s6之间的范围,那么,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必然不会存在重叠。
66.步骤5,在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大于0,且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大于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不存在重叠。
67.与步骤4类似的,在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大于0的情况下,说明人体位于灯具的右前方,该情况下,若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大于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则说明人眼正看向灯具的右侧(即人体视角下人体的左侧),而未看向灯具一侧,那么,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必然不会存在重叠。
68.步骤6,在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等于0,且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大于或小于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不存在重叠。
69.与步骤4类似的,在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等于0的情况下,说明人体位于灯具的正前方,例如位于图2a中的位置b处。该情况下,若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大于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则说明人眼正看向灯具的右侧(即人体视角下人体的左侧),而未看向灯具;若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小于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则说明人眼正看向灯具的左侧(即人体视角下人体的右侧),而未看向灯具,那么,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也不会存在重叠。
70.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步骤1~步骤6为互斥步骤,即调光控制装置一次仅执行步骤1~步骤5中的其中一个步骤。
71.在本技术的一个实施例中,在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的情况下,调光控制装置可以执行s304~s305。
72.在本技术的另一个实施例中,在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不存在重叠的情况下,调光控制装置可以将灯具的亮度值由第一预设亮度值调节为原始亮度值。其中,原始亮度值可以为调光控制装置检测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之前灯具的亮度值。
73.示例性的,调光装置可以采用步进式调节方式将灯具的亮度值由第一预设亮度值调节为原始亮度值。例如,调光控制装置可以每隔预设时间,将灯具的亮度值增加第二预设亮度值,直至灯具的亮度值等于原始亮度值为止。其中,预设时间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设置,此处不对其做特别限定。例如,预设时间可以为2秒。第二预设亮度值为预设的亮度步进值。第二预设亮度值也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设置,此处不对其做特别限定。
74.s304,在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的情况下,获取可见光图像对应的深度图像,并基于两只眼睛的中点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一位置和深度图像确定人体与灯具之间的第一距离值。
75.具体地,在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的情况下,调光控制装置可以向摄像装置发送第二拍照指令。第二拍照指令用于指示摄像装置采集深度图像。基于此,摄像装置在接收到来自调光控制装置的第二拍照指令后,可以通过深度摄像头执行拍照操作。可以理解的是,由于摄像装置的横向视野范围大于或等于灯具的照射范围,因此,在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的情况下,摄像装置通过深度摄像头可以采集到与包含人体的可见光图像对应的深度图像。其中,深度图像中的每个像素点的灰度值可以用于表示可见光图像中对应像素点在实际场景距离摄像装置(也即灯具)的距离。
76.摄像装置采集到与包含人体的可见光图像对应的深度图像后,可以将该深度图像返回至调光控制装置。基于此,调光控制装置可以基于两只眼睛的中点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一位置,确定深度图像中与该第一位置对应的目标像素点,并将深度图像中目标像素点的灰度值确定为人体与灯具之间的第一距离值。
77.s305,将灯具的亮度值由第一预设亮度值调节为第一距离值对应的目标亮度值。
78.本技术实施例中,调光控制装置在确定出人体与灯具之间的第一距离值后,可以获取第一距离值对应的目标亮度值。该目标亮度值是人体距离灯具第一距离值时人眼能适应的灯具的最大亮度值。
79.可选的,调光控制装置中可以预先存储有人体距离灯具各个不同距离值时分别对
应的人眼能适应的灯具亮度值。可以理解的是,人体距离灯具各个不同距离值时分别对应的人眼能适应的灯具亮度值可以是通过多次实验得到的。
80.基于此,调光控制装置可以基于第一距离值,从预先存储的人体距离灯具各个不同距离值时分别对应的人眼能适应的灯具亮度值中,确定第一距离值对应的人眼能适应的灯具亮度值,并将第一距离值对应的人眼能适应的灯具亮度值确定为目标亮度值。
81.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为了提高人眼对灯具亮度变化的适应度,调光控制装置可以采用步进式调节方式对灯具的亮度值进行调节。
82.基于此,s305具体可以包括以下步骤:每隔预设时间,将灯具的亮度值增加第二预设亮度值,直至灯具的亮度值等于目标亮度值为止。
83.其中,预设时间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设置,此处不对其做特别限定。例如,预设时间可以为2秒。第二预设亮度值为预设的亮度步进值。第二预设亮度值也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设置,此处不对其做特别限定。
84.在本技术的又一个实施例中,当人体离开灯具的照射范围(也即当检测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不存在人体)时,调光控制装置可以直接将灯具的亮度值由目标亮度值调节为原始亮度值。
85.以上可以看出,本实施例提供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通过在检测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且人体面向灯具时,将灯具的亮度值调暗至第一预设亮度值,从而可以在人眼面对灯具的第一时间避免灯具对人眼造成刺激;此外,在将灯具的亮度值调暗至第一预设亮度阈值后,通过获取包含人体的可见光图像,并确定两只眼睛的中点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一位置以及同一只眼睛中瞳孔的中心点和眼眶的中心点分别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二位置和第三位置,且在基于第一位置、第二位置及第三位置确定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时,将灯具的亮度值由第一预设亮度值调节为人体与灯具之间的第一距离值对应的目标亮度值,从而可以使灯具在不对人眼造成刺激的情况满足正常的照明需求。
86.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技术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87.基于上述实施例所提供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本技术实施例进一步给出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的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的实施例。请参阅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实施例相关的部分。如图4所示,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40可以包括:第一获取单元41、第一确定单元42、第二确定单元43、第三确定单元44以及亮度调节单元45。其中:第一获取单元41用于当检测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时,获取包含所述人体的可见光图像。
88.第一确定单元42用于对所述可见光图像进行人眼检测,并在检测到所述可见光图像中存在人眼时,确定两只眼睛的中点在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一位置以及同一只眼睛中瞳孔的中心点和眼眶的中心点分别在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二位置和第三位置,且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调暗至第一预设亮度值。
89.第二确定单元43用于基于所述第一位置、所述第二位置以及所述第三位置,确定
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是否存在重叠。
90.第三确定单元44用于在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的情况下,获取所述可见光图像对应的深度图像,并基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深度图像确定所述人体与所述灯具之间的第一距离值。
91.亮度调节单元45用于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由所述第一预设亮度值调节为所述第一距离值对应的目标亮度值。
92.可选的,所述第一位置通过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在所述可见光图像对应的预设坐标系中的坐标表示,所述第二位置通过所述瞳孔的中心点在所述预设坐标系中的坐标表示,所述第三位置通过所述眼眶的中心点在所述预设坐标系中的坐标表示;第二确定单元43具体用于:所述基于所述第一位置、所述第二位置以及所述第三位置,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是否存在重叠,包括:在所述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大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小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或者,在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小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大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或者,在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等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等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
93.可选的,第二确定单元43具体用于:在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小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小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不存在重叠;或者,在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大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大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不存在重叠;或者,在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等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大于或小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不存在重叠。
94.可选的,第三确定单元44具体用于:确定所述深度图像中与所述第一位置对应的目标像素点;将所述目标像素点的灰度值确定为所述第一距离值。
95.可选的,亮度调节单元45具体用于:每隔预设时间,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增加第二预设亮度值,直至所述灯具的亮度值等于所述目标亮度值为止。
96.可选的,亮度调节单元45还用于:在所述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没有重叠的情况下,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
由所述第一预设亮度值调节为原始亮度值;所述原始亮度值为检测到所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之前所述灯具的亮度值。
97.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单元之间的信息交互、执行过程等内容,由于与本技术方法实施例基于同一构思,其具体功能及带来的技术效果,具体可参照方法实施例部分,此处不再赘述。
98.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完成,即将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上述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中各单元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99.请参阅图5,图5为本技术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5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5可以包括:处理器50、存储器51以及存储在存储器51中并可在处理器5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52,例如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对应的程序。处理器50执行计算机程序52时实现上述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例如图3所示的s301~s305。或者,处理器50执行计算机程序52时实现上述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实施例中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4所示的单元41~45的功能。
100.示例性的,计算机程序52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一个或者多个模块/单元被存储在存储器51中,并由处理器50执行,以完成本技术。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计算机程序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计算机程序52在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5中的执行过程。例如,计算机程序52可以被分割成第一获取单元、第一确定单元、第二确定单元、第三确定单元及亮度调节单元,各单元的具体功能请参阅图4对应的实施例中的相关描述,此处不赘述。
10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5仅仅是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5的示例,并不构成对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5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
102.处理器5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103.存储器51可以是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5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5的硬盘或内存。存储器51也可以是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5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5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 media 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 digital,sd)卡或闪存卡(flash card)等。进一步地,存储器51还可以既包括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5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存储器51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以
及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所需的其他程序和数据。存储器5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104.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所述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中的各个步骤。
105.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上运行时,使得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106.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照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107.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技术的范围。
108.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技术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当检测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时,获取包含所述人体的可见光图像;对所述可见光图像进行人眼检测,并在检测到所述可见光图像中存在人眼时,确定两只眼睛的中点在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一位置以及同一只眼睛中瞳孔的中心点和眼眶的中心点分别在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二位置和第三位置,且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调暗至第一预设亮度值;基于所述第一位置、所述第二位置以及所述第三位置,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是否存在重叠;在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的情况下,获取所述可见光图像对应的深度图像,并基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深度图像确定所述人体与所述灯具之间的第一距离值;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由所述第一预设亮度值调节为所述第一距离值对应的目标亮度值。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位置通过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在所述可见光图像对应的预设坐标系中的坐标表示,所述第二位置通过所述瞳孔的中心点在所述预设坐标系中的坐标表示,所述第三位置通过所述眼眶的中心点在所述预设坐标系中的坐标表示;所述基于所述第一位置、所述第二位置以及所述第三位置,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是否存在重叠,包括:在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大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小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或者,在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小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大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或者,在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等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等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第一位置、所述第二位置以及所述第三位置,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是否存在重叠,包括:在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小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小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不存在重叠;或者,在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大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大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不存在重叠;或者,在所述两只眼睛的中点的横坐标等于0,且所述瞳孔的中心点的横坐标大于或小于所述眼眶的中心点的横坐标的情况下,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不存在重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深度图像确定所述人体与所述灯具之间的第一距离值,包括:确定所述深度图像中与所述第一位置对应的目标像素点;将所述目标像素点的灰度值确定为所述第一距离值。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由所述第一预设亮度值调节为所述第一距离值对应的目标亮度值,包括:每隔预设时间,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增加第二预设亮度值,直至所述灯具的亮度值等于所述目标亮度值为止。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所述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没有重叠的情况下,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由所述第一预设亮度值调节为原始亮度值;所述原始亮度值为检测到所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之前所述灯具的亮度值。7.一种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获取单元,用于当检测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时,获取包含所述人体的可见光图像;第一确定单元,用于对所述可见光图像进行人眼检测,并在检测到所述可见光图像中存在人眼时,确定两只眼睛的中点在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一位置以及同一只眼睛中瞳孔的中心点和眼眶的中心点分别在所述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二位置和第三位置,且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调暗至第一预设亮度值;第二确定单元,用于基于所述第一位置、所述第二位置以及所述第三位置,确定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是否存在重叠;第三确定单元,用于在所述人眼的直视范围与所述灯具的直射范围存在重叠的情况下,获取所述可见光图像对应的深度图像,并基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深度图像确定所述人体与所述灯具之间的第一距离值;亮度调节单元,用于将所述灯具的亮度值由所述第一预设亮度值调节为所述第一距离值对应的目标亮度值。8.一种灯具的调光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9.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10.一种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光源、摄像装置、红外传感器以及调光控制装置;所述光源、所述摄像装置以及所述红外传感器均与所述调光控制装置连接;所述红外传感器用于在感测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时,向所述调光控制装置发送第一电信号,所述第一电信号用于指示所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所述调光控制装置用于执行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灯具的调光控制方法;所述摄像装置用于在接收到来自所述调光控制装置的第一拍照指令时,通过可见光摄像头采集包含所述人体的可见光图像,以及在接收到来自所述调光控制装置的第二拍照指
令时,通过深度摄像头采集与所述可见光图像对应的深度图像。
技术总结
本申请适用于照明技术领域,提供了一种灯具及其调光控制方法、装置及存储介质,包括:当检测到灯具的照射范围内存在人体时,获取包含人体的可见光图像;在检测到可见光图像中存在人眼时,确定两只眼睛的中点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一位置及同一只眼睛中瞳孔的中心点和眼眶的中心点分别在可见光图像中的第二位置和第三位置,将灯具的亮度值调暗至第一预设亮度值;在基于第一位置、第二位置及第三位置确定人眼的直视范围与灯具的直射范围重叠时,基于第一位置和可见光图像对应的深度图像确定人体与灯具之间的第一距离值;将灯具的亮度值调节为第一距离值对应的目标亮度值,能够使灯具在不对人眼造成刺激的情况下满足正常照明需求。求。求。
技术研发人员:王静 周强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深圳零智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6.28
技术公布日:2023/8/1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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