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屋抗震结构的制作方法

未命名 07-30 阅读:136 评论:0


1.本实用新型涉及木屋结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木屋抗震结构。


背景技术:

2.木屋是世界性的休闲、家居主流产品,它的设计建造已经发展到一个很高水平,木屋相比于水泥房来说,造价低,而且建造速度快,是人们比较喜欢的建筑之一,其特点是冬暖夏凉,保温隔热,使用寿命长,可以用于野外休闲、旅游度假的生活场所,也可以用于人们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屋。但是现有的木屋通常是木板的组合安装,抗震效果差,地震发生时,往往容易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3.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木屋抗震结构,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现有木屋抗震性和安全性较差的问题。
4.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木屋抗震结构,包括支撑平台和基础底层,还包括抗震件,所述抗震件包括抗震连接座和钢槽,所述钢槽的两端分别通过所述抗震连接座连接在所述支撑平台和所述基础底层上,所述钢槽转动连接在所述抗震连接座上。
5.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还包括填土区,所述支撑平台与所述基础底层之间形成所述填土区。
6.上述实施例的有益效果在于:基础底层预埋在填土区之下,降低整体结构重心的同时能够加固整体的结构,有利于保持稳定。
7.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还包括垂直设置的支撑件,所述支撑平台与所述基础底层之间设置有所述支撑件。
8.上述实施例的有益效果在于:支撑件可以加强支撑平台和基础底层之间的连接,进一步增强两者的稳定性。
9.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支撑件螺纹连接在所述支撑平台与所述基础底层之间。
10.上述实施例的有益效果在于:螺纹连接结构简单,操作上更加简单便捷。
11.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支撑件的顶部固定在所述抗震连接座上。
12.上述实施例的有益效果在于:支撑件与钢槽固定在同一个抗震连接座上可以减少部分加固工序,有助于提高木屋抗震结构的建造时长。
13.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还包括设于所述基础底层上的自扩底锚栓,所述支撑件的底部与所述自扩底锚栓连接固定。
14.上述实施例的有益效果在于:自扩底锚栓在自然环境中几乎没有膨胀应力,可以满足不同埋深要求。
15.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还包括设于所述支撑件上的吊杆加劲件。
16.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吊杆加劲件为螺丝。
17.上述实施例的有益效果在于:螺丝材质物料成本较低,采购成本上具有明显优势。
18.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钢槽倾斜设置在所述填土区内。
19.于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中,所述钢槽的倾斜角度为45-60
°

20.上述实施例的有益效果在于:倾斜角度为45-60
°
的钢槽可以在震动中留有足够余量,用于抵抗较大振幅的震动。
21.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木屋抗震结构,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支撑平台与基础底层之间的抗震件,由钢槽与抗震连接座之间得到转动结构得到良好的抗震效果,使得支撑平台在基础底层发生震动时能够保持相对稳定,削弱支撑平台的震动,以此达到较强的抗震性和安全性,保障了木屋整体结构的完整,避免因震动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
附图说明
22.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3.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木屋抗震结构示意图。
24.元件标号说明
25.1支撑平台
26.2基础底层
27.3抗震件
28.4抗震连接座
29.5钢槽
30.6填土区
31.7支撑件
32.8自扩底锚栓
33.9吊杆加劲件
具体实施方式
34.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需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35.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实施例中所提供的图示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构想,遂图式中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中有关的组件而非按照实际实施时的组件数目、形状及尺寸绘制,其实际实施时各组件的型态、数量及比例可为一种随意的改变,且其组件布局型态也可能更为复杂。
36.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木屋抗震结构,包括支撑平台1和基础底层2,还
包括抗震件3,所述抗震件3包括抗震连接座4和钢槽5,所述钢槽5的两端分别通过所述抗震连接座4连接在所述支撑平台1和所述基础底层2上,所述钢槽5转动连接在所述抗震连接座4上。支撑平台1与基础底层2之间的抗震件3,由钢槽5与抗震连接座4之间得到转动结构得到良好的抗震效果,使得支撑平台1在基础底层2发生震动时能够保持相对稳定,减小支撑平台1的震动,以此达到较强的抗震性和安全性,保障了木屋整体结构的完整,避免因震动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
37.在本实施例中,还包括填土区6,所述支撑平台1与所述基础底层2之间形成所述填土区6。
38.优选的,所述钢槽5倾斜设置在所述填土区6内;所述钢槽5的倾斜角度为45-60
°
,更为具体的是,所述钢槽5为c41钢槽,所述钢槽5的倾斜角度为45
°
;倾斜角度为45-60
°
的钢槽5可以在震动中留有足够余量,用于抵抗较大振幅的震动。
39.请参阅图1,还包括垂直设置的支撑件7,所述支撑平台1与所述基础底层2之间设置有所述支撑件7;所述支撑件7螺纹连接在所述支撑平台1与所述基础底层2之间。
40.详细的,所述支撑件7的顶部固定在所述抗震连接座4上;还包括设于所述基础底层2上的自扩底锚栓8,所述支撑件7的底部与所述自扩底锚栓8连接固定,即支撑件7与钢槽5固定在同一个抗震连接座4上可以减少部分加固工序,有助于提高木屋抗震结构的建造时长。具体的,还包括钢槽垫片,所述抗震连接座4与所述支撑平台1之间设有所述钢槽垫片,可选的,所述支撑平台1的顶部同样设有所述钢槽垫片,可以理解的是,本实施例中的所述自扩底锚栓8在自然环境中几乎没有膨胀应力,可以满足不同埋深要求。
41.在另一可行实施例中,所述支撑件7的两端分别独立地与所述支撑平台1和基础底层2固定连接,即所述支撑件7的顶部螺纹连接在所述支撑平台1上,所述支撑件7的底部通过所述自扩底锚栓8固定在所述基础底层2上,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增加独立固定连接的支撑件7可以进一步加强木屋抗震结构的结构强度。
42.在本实施例中,还包括设于所述支撑件7上的吊杆加劲件9,可选的,每个所述支撑杆上设置有一个或多个所述吊杆加劲件9,优选的,每个所述支撑杆上设置有两个所述吊杆加劲件9,每个所述吊杆加劲件9均为螺丝,螺丝材质物料成本较低,采购成本上具有明显优势,而所述吊杆加劲件9可以赋予支撑杆更为丰富的使用场景,满足实际生产和生活需求。
43.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木屋抗震结构,支撑平台1与基础底层2之间的抗震件3,由钢槽5与抗震连接座4之间得到转动结构得到良好的抗震效果,使得支撑平台1在基础底层2发生震动时能够保持相对稳定,削弱支撑平台1的震动,以此达到较强的抗震性和安全性,保障了木屋整体结构的完整,避免因震动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所以,本实用新型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44.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技术特征:
1.一种木屋抗震结构,包括支撑平台和基础底层,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抗震件,所述抗震件包括抗震连接座和钢槽,所述钢槽的两端分别通过所述抗震连接座连接在所述支撑平台和所述基础底层上,所述钢槽转动连接在所述抗震连接座上。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屋抗震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填土区,所述支撑平台与所述基础底层之间形成所述填土区。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屋抗震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垂直设置的支撑件,所述支撑平台与所述基础底层之间设置有所述支撑件。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木屋抗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件螺纹连接在所述支撑平台与所述基础底层之间。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木屋抗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件的顶部固定在所述抗震连接座上。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木屋抗震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所述基础底层上的自扩底锚栓,所述支撑件的底部与所述自扩底锚栓连接固定。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木屋抗震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所述支撑件上的吊杆加劲件。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木屋抗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杆加劲件为螺丝。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木屋抗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钢槽倾斜设置在所述填土区内。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木屋抗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钢槽的倾斜角度为45-60
°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木屋抗震结构,包括支撑平台和基础底层,还包括抗震件,所述抗震件包括抗震连接座和钢槽,所述钢槽的两端分别通过所述抗震连接座连接在所述支撑平台和所述基础底层上,所述钢槽转动连接在所述抗震连接座上。支撑平台与基础底层之间的抗震件,由钢槽与抗震连接座之间得到转动结构得到良好的抗震效果,使得支撑平台在基础底层发生震动时能够保持相对稳定,削弱支撑平台的震动,以此达到较强的抗震性和安全性,保障了木屋整体结构的完整,避免因震动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避免因震动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避免因震动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


技术研发人员:刘毅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深圳市朗豪公共空间设计与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2.12.14
技术公布日:2023/7/23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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