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的制作方法
未命名
07-29
阅读:68
评论:0

一种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
【技术领域】
1.本实用新型涉及胶囊的技术领域,特别是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2.胶囊为现代医学常用物品,用胶囊装的药物,一般都是对食道和胃粘膜有刺激性的粉末或颗粒,或口感不好、易于挥发、在口腔中易被唾液分解,以及易吸入气管的药。这些药装入胶囊,既保护了药物药性不被破坏,也保护了消化器官和呼吸道。去掉胶囊壳可能会造成药物流失、药物浪费、药效降低。另外,有些药物需要在肠内溶解吸收,胶囊保护药物不被胃酸破坏。医药上指用特种成膜材料(如明胶、纤维素、多糖等)制成的囊状物,把内容物(如粉状、液体状各类药物等)或按剂量装入其中,便于吞服。现有胶囊分为胃溶胶囊和肠溶胶囊,胃溶胶囊可在胃中溶化,肠溶胶囊可在肠内溶化,但现有胃溶胶囊一但开始溶化后,便会以很快的速度溶解,导致药物以很快的速度释放,而一些药物释放速度过快会影响吸收效果,甚至可能造成不良反应。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提出一种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能够降低药物释放速度。
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包括胶囊本体,所述胶囊本体包括肠溶胶囊主体,所述肠溶胶囊主体包括第一胶囊壳和与所述第一胶囊壳可拆卸连接的第一胶囊帽,所述第一胶囊壳端部和/或所述第一胶囊帽端部设有由若干间隔条组合而成的笼体,相邻所述间隔条之间设有与所述肠溶胶囊主体内部连通的槽体,所述笼体外壁套设有胃溶包裹帽。
5.作为优选,所述的槽体宽度小于等于所需填充药物直径。
6.作为优选,所述的肠溶胶囊主体内还设有第二胶囊体,所述第二胶囊体内设有用于填充药物的第二药物腔。
7.作为优选,所述的第二胶囊体为胃溶型胶囊。
8.作为优选,所述的第二胶囊体为肠溶型胶囊。
9.作为优选,所述笼体与所述第一胶囊壳或所述第一胶囊帽一体成型。
10.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通过将肠溶胶囊主体端部设置成有若干槽体的笼体,并将笼体外包裹胃溶包裹帽,吞服之后,胶囊本体先到达胃部,胃液将胶囊本体外的胃溶包裹帽溶解,使槽体露出,笼体内的药物能够缓慢通过槽体溶解释放,减缓药物释放速度,缓慢吸收,避免不良反应,当胶囊本体流动至肠道后,肠液可以将剩余的肠溶胶囊主体和药物溶化吸收,避免残留。
11.本实用新型的特征及优点将通过实施例结合附图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12.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13.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的胃溶包裹帽溶解后结构示意图。
14.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的胃溶包裹帽溶解后的肠溶胶囊主体主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15.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但是应该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1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间接在该另一个元件上。当一个元件被称为是“连接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间接连接至该另一个元件上。
17.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若干”的含义是一个或一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1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19.实施例一:
20.参阅图1、图2和图3,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包括胶囊本体,所述胶囊本体包括肠溶胶囊主体1,所述肠溶胶囊主体1包括第一胶囊壳11和与所述第一胶囊壳11可拆卸连接的第一胶囊帽12,所述第一胶囊壳11端部和所述第一胶囊帽12端部设有由若干间隔条13组合而成的笼体,相邻所述间隔条13之间设有与所述肠溶胶囊主体1内部连通的槽体14,所述笼体外壁套设有胃溶包裹帽2。本实施例中通过将肠溶胶囊主体1端部设置成有若干槽体14的笼体,并将笼体外包裹胃溶包裹帽2,吞服之后,胶囊本体先到达胃部,胃液将胶囊本体外的胃溶包裹帽2溶解,使槽体14露出,笼体内的药物能够缓慢通过槽体14溶解释放,减缓药物释放速度,缓慢吸收,避免不良反应,当胶囊本体流动至肠道后,肠液可以将剩余的肠溶胶囊主体1和药物溶化吸收,避免残留。
21.参阅图1、图2和图3,所述槽体14宽度小于等于所需填充药物直径。使药物可以在笼体内缓慢溶解。
22.参阅图1、图2和图3,肠溶胶囊主体1内还设有第二胶囊体3,所述第二胶囊体3内设有用于填充药物的第二药物腔。第二胶囊体3能够用于放置同种药物或其他药物,放置同种药物时,第二胶囊体3进一步阻缓药物释放,放置不同种药物时,可隔开第二胶囊体3与肠溶胶囊主体1内药物,避免药物相互反应。
23.参阅图1、图2和图3,第二胶囊体3为胃溶型胶囊。
24.实施例二:
25.优选的,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的区别在于,本实施例中第二胶囊体3为肠溶型胶囊。第二胶囊体3可另外放置适合肠道吸收的药物,避免药物过早释放影响药物使用效果。
26.优选的,所述笼体与所述第一胶囊壳或所述第一胶囊帽一体成型
27.本实用新型工作过程:
28.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在工作过程中,吞服之后,胶囊本体先到达胃部,胃液将胶囊本体外的胃溶包裹帽2溶解,使槽体14露出,笼体内的药物能够缓慢通过槽体14溶解释放,减缓药物释放速度,缓慢吸收。
29.本技术文件中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电动滑轨滑座、气缸、焊接机、电动伸缩杆和控制器内部部件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且其内部构造属于现有技术结构,工人根据现有技术手册就可完成对其进行正常操作,加上电路连接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连接方式,在此不再作出具体叙述。
30.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在本文中已经对上述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因此,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创新理念,对本文所述实施例进行的变更和修改,或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直接或间接地将以上技术方案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包括在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包括胶囊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胶囊本体包括肠溶胶囊主体(1),所述肠溶胶囊主体(1)包括第一胶囊壳(11)和与所述第一胶囊壳(11)可拆卸连接的第一胶囊帽(12),所述第一胶囊壳(11)端部和/或所述第一胶囊帽(12)端部设有由若干间隔条(13)组合而成的笼体,相邻所述间隔条(13)之间设有与所述肠溶胶囊主体(1)内部连通的槽体(14),所述笼体外壁套设有胃溶包裹帽(2)。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其特征在于:所述槽体(14)宽度小于等于所需填充药物直径。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其特征在于:所述肠溶胶囊主体(1)内还设有第二胶囊体(3),所述第二胶囊体(3)内设有用于填充药物的第二药物腔。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胶囊体(3)为胃溶型胶囊。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胶囊体(3)为肠溶型胶囊。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其特征在于:所述笼体与所述第一胶囊壳(11)或所述第一胶囊帽(12)一体成型。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具有药物缓释作用的胶囊,包括胶囊本体,所述胶囊本体包括肠溶胶囊主体,所述肠溶胶囊主体包括第一胶囊壳和与所述第一胶囊壳可拆卸连接的第一胶囊帽,所述第一胶囊壳端部和/或所述第一胶囊帽端部设有由若干间隔条组合而成的笼体,相邻所述间隔条之间设有与所述肠溶胶囊主体内部连通的槽体,所述笼体外壁套设有胃溶包裹帽。本实用新型通过将肠溶胶囊主体端部设置成有若干槽体的笼体,并将笼体外包裹胃溶包裹帽,吞服之后,胶囊本体先到达胃部,胃液将胶囊本体外的胃溶包裹帽溶解,使槽体露出,笼体内的药物能够缓慢通过槽体溶解释放,减缓药物释放速度,缓慢吸收,避免不良反应。避免不良反应。避免不良反应。
技术研发人员:徐宏辉 张雪燕 石丽琴 俞义红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浙江宏辉胶丸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1.03
技术公布日:2023/7/28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航家之家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航家号发表,未经原创作者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链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获得书面授权使用航空之家内容时,须注明作者及来源 “航空之家”。如非法使用航空之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航空之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航空之家官方QQ:2926969996)
航空之家 https://www.aerohome.com.cn/
飞机超市 https://mall.aerohome.com.cn/
航空资讯 https://news.aerohom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