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充电装置、存储介质及控制器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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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开涉及信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装置、存储介质及控制器。


背景技术:

2.新能源商用车越来愈多出口至其他国家,如俄罗斯、泰国、德国等。18t以上商用车采用的动力电池能量基本上都大于200kwh。鉴于这些国家采用的充电标准和市场充电桩的资源,节约项目开发成本,在现有国内项目开发平台基础上,拓展欧标车型。基于欧标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满足大容量电池充电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3.有鉴于此,本公开实施例期望提供一种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装置、存储介质及控制器。
4.本公开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5.第一方面,本公开提供一种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
6.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应用于具有两个充电口的欧标电动汽车,所述方法包括:
7.获取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
8.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其中,所述直流充电功率大于所述交流充电功率;所述第一充电枪用于通过第一充电口对所述欧标电动汽车充电,所述第二充电枪用于通过第二充电口对所述欧标电动汽车充电;
9.基于所述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包括:
11.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及所述待充电电池的总电容量,确定所述待充电电池需要的充电电量;
12.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需要的充电电量、所述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
1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充电模式至少包括以下之一:
14.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
15.所述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需要的充电电量、所述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
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包括:
16.若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在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内,则确定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或,
17.若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在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内,且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超过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则确定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或,
18.若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在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内,且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及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均超过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则确定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
1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包括:
20.所述待充电电池充电过程中,实时监测所述待充电电池的荷电状态;
21.基于所述监测到的所述待充电电池的荷电状态及所述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调整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模式。
2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充电口与所述待充电电池间具有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与第一交流充电线路;所述第二充电口与所述待充电电池间具有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与第二交流充电线路;
23.所述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包括:
24.通过连通第一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及通过连通第二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
25.所述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包括:
26.通过连通第一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及通过连通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或
27.通过连通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及通过连通第二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
28.所述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包括:
29.通过连通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及通过连通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
3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基于所述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包括:
31.若所述充电模式中包含有直流充电,则通过控制引导功能信号与充电桩以电力线载波通信的方式进行信号交互,获取表征充电桩充电能力的相关信息及表征待充电电池充电需求的相关信息;
32.基于所述充电桩的充电能力及所述待充电电池充电需求,确定对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的直流充电电压和直流充电电流;
33.基于所述直流充电电压和直流充电电流,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及
34.若所述充电模式中包含有交流充电,则通过控制引导功能信号识别当前充电桩允许的线缆电流能力;
35.根据当前待充电电池的充电需求、车载充电机的输出功率以及所述充电桩允许的线缆电流能力,确定对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的交流充电电压和交流充电电流;
36.基于所述交流充电电压和交流充电电流,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
37.在一些实施例中,
38.所述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中具有第一直流继电器;
39.所述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中具有第二直流继电器;
40.所述第一交流充电线路与所述第二交流充电线路中具有同一预充线路及与所述同一预充线路并联的交流充电线路;所述预充线路中具有预充继电器;所述交流充电线路具有主路继电器;
41.所述通过连通第一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包括:
42.通过闭合所述预充继电器连通所述预充线路,对所述交流充电线路中的控制器进行预充电;
43.断开所述预充继电器闭合所述主路继电器连通所述交流充电线路,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
44.所述通过连通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包括:
45.通过闭合所述第一直流继电器连通第一直流充电线路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
46.所述通过连通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包括:
47.通过闭合所述第二直流继电器连通第二直流充电线路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
48.第二方面,本公开提供一种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装置,应用于具有两个充电口的欧标电动汽车,包括:
49.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
50.充电模式确定模块,用于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其中,所述直流充电功率大于所述交流充电功率;所述第一充电枪用于通过第一充电口对所述欧标电动汽车
充电,所述第二充电枪用于通过第二充电口对所述欧标电动汽车充电;
51.电池充电模块,用于基于所述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
52.第三方面,本公开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程序,该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
53.第四方面,本公开提供一种控制器,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程序时,实现上述第一方面所述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
54.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通过获取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基于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充电枪的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基于充电模式,对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本技术中,针对具有两个充电口的欧标电动汽车,充电模式可以包括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等模式。由于不同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功率不同,因此使得对欧标电动汽车进行充电时,可根据荷电状态及预定充电时长灵活选择充电模式,从而有利于实现对大容量电池的快速充电,提高充电效率。
55.本公开附加的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公开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56.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流程图;
57.图2为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原理示意图;
58.图3为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控制示意图;
59.图4为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双交流充电应用场景示意图;
60.图5为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双直流充电应用场景示意图;
61.图6为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欧标电动汽车的交直流充电应用场景示意图;
62.图7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装置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63.下面详细描述本公开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公开,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公开的限制。
64.新能源商用车越来愈多出口至其他国家,如俄罗斯、泰国、德国等。18t以上商用车采用的动力电池能量基本上都大于200kwh。鉴于这些国家采用的充电标准和市场充电桩的资源,节约项目开发成本,在现有国内项目开发平台基础上,拓展欧标车型。基于欧标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满足大容量电池充电需要。
65.针对上述情况,本公开提供一种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应用于具有两个充电口的欧标电动汽车。图1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流程图。如图1所示,该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包括:
66.步骤10、获取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
67.步骤11、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其中,所述直流充电功率大于所述交流充电功率;所述第一充电枪用于通过第一充电口对所述欧标电动汽车充电,所述第二充电枪用于通过第二充电口对所述欧标电动汽车充电;
68.步骤12、基于所述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
69.本技术中,针对具有两个充电口的欧标电动汽车,充电模式可以包括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等模式。由于不同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功率不同,因此使得对欧标电动汽车进行充电时,可根据荷电状态及预定充电时长灵活选择充电模式,从而通过充电功率分配有利于实现对大容量电池的快速充电,提高充电效率。本技术中直流快充的充电功率大于交流慢充的充电功率。
70.在本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充电枪的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包括:
71.所述待充电电池充电过程中,实时监测所述待充电电池的荷电状态;
72.基于所述监测到的所述待充电电池的荷电状态及所述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所述充电枪的直流充电功率,调整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模式。
73.在本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需要的充电电量、所述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包括:
74.同时采用两个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时,若采用一个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功率能够满足在预定时长内的充电电量,则关闭所述两个充电口中的一个充电口,从而实现合理分配充电功率。
75.在一些实施例中,
76.所述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包括:
77.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及所述待充电电池的总电容量,确定所述待充电电池需要的充电电量;
78.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需要的充电电量、所述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
79.在本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充电模式至少包括以下之一:
80.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
81.所述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需要的充电电量、所述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
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包括:
82.若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在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内,则确定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或,
83.若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在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内,且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超过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则确定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或,
84.若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在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内,且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及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均超过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则确定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
85.在本示例性实施例中,充电模式至少包括三种,可以根据充电时的充电电量需要即预定充电时长,来分配充电功率选择充电模式。例如,需要充电的充电电量较大,预定充电时长较短,此时可选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快速充电,从而有利于提高充电效率。当需要充电的充电电量不断降低,预定充电时长还比较长时,根据需要可重新分配充电效率,调整充电模式,例如调整为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等,从而减少耗电、提高充电效能。
86.在一些实施例中,图2为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原理示意图。如图2所示,所述两个充电口包括:第一充电口(图2中充电口1)和第二充电口(图2中充电口2);
87.所述第一充电口与所述待充电电池间具有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与第一交流充电线路;所述第二充电口与所述待充电电池间具有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与第二交流充电线路;
88.所述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包括:
89.通过连通第一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及通过连通第二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
90.所述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包括:
91.通过连通第一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及通过连通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或
92.通过连通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及通过连通第二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
93.所述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包括:
94.通过连通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
及通过连通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
95.在本示例性实施例中,在控制第一直流充电线路、第一交流充电线路、第二直流充电线路或第二交流充电线路的导通与中断时,可通过线路中安装的继电器的闭合与断开来实现。第一充电枪可以是直流充电枪也可以是交流充电枪,第二充电枪以是直流充电枪也可以是交流充电枪。
96.在本示例性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所述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中具有第一直流继电器21;
97.所述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中具有第二直流继电器22;
98.所述第一交流充电线路与所述第二交流充电线路中具有同一预充线路及与所述同一预充线路并联的交流充电线路;所述预充线路中具有预充继电器24;所述交流充电线路具有主路继电器23;
99.所述通过连通第一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包括:
100.通过闭合所述预充继电器连通所述预充线路,对所述交流充电线路中的控制器进行预充电;
101.断开所述预充继电器闭合所述主路继电器连通所述交流充电线路,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
102.所述通过连通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包括:
103.通过闭合所述第一直流继电器连通第一直流充电线路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
104.所述通过连通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包括:
105.通过闭合所述第二直流继电器连通第二直流充电线路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
106.在本示例性实施例中,第一直流继电器及第二直流继电器、均包含有主负两个继电器,分别安装在待充电电池的正负极线路中,与待充电电池的正负极连接。例如,第一直流继电器包括第一直流主继电器和第一直流负继电器。第一直流主继电器与待充电电池的正极连接,第一直流负继电器与待充电电池的负极连接。当第一直流主继电器和第一直流负继电器均闭合时,第一直流充电线路连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主路继电器23包括主正继电器和主负继电器,主正继电器与待充电电池正极连接,主负继电器与待充电电池负极连接。主正继电器与预充继电器并联。
10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基于所述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包括:
108.若所述充电模式中包含有直流充电,则通过控制引导功能信号与充电桩以电力线载波通信的方式进行信号交互,获取表征充电桩充电能力的相关信息及表征待充电电池充电需求的相关信息;
109.基于所述充电桩的充电能力及所述待充电电池充电需求,确定对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的直流充电电压和直流充电电流;
110.基于所述直流充电电压和直流充电电流,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及
111.若所述充电模式中包含有交流充电,则通过控制引导功能信号识别当前充电桩允许的线缆电流能力;
112.根据当前待充电电池的充电需求、车载充电机的输出功率以及所述充电桩允许的线缆电流能力,确定对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的交流充电电压和交流充电电流;
113.基于所述交流充电电压和交流充电电流,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
114.表征充电桩充电能力的相关信息,包括最大充电电流、最大充电电压、最大充电功率等。待充电电池充电需求的相关信息,包括待充电电池需要的充电电量、用户可等待的充电时间等。
115.图3为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控制示意图。如图3所示,电动汽车协议转换器evcc通过cp信号,识别对应的充电口是直流充电还是交流充电,唤醒电池管理系统bms;
116.电池管理系统bms通过充电连接确认pp信号,识别对应的充电枪是否连接。根据evcc输入的充电口对应充电类型,可将充电模式发出来。充电模式有仅充电口1直流充电、仅充电口1交流充电、仅充电口2直流充电、仅充电口2交流充电、充电口1直流充电且充电口2直流充电、充电口1直流充电且充电口2交流充电、充电口1交流充电且充电口2直流充电、充电口1交流充电且充电口2交流充电。
117.整车控制器vcu综合各控制器的故障等级,判断是否允许开启充电;
118.开启充电后,bms根据充电模式闭合相对应的继电器,闭合顺序如下:
119.仅充电口1直流充电:先闭合主负继电器,再闭合快充负1继电器(第一直流负继电器)和快充正1继电器(第一直流主继电器),再进行预充(先闭合预充继电器,预充完成后闭合主正继电器),然后进入单枪直流充电流程。
120.仅充电口1交流充电:先闭合主负继电器,再进行预充(先闭合预充继电器,预充完成后闭合主正继电器),然后进入单枪交流充电流程。
121.仅充电口2直流充电:先闭合主负继电器,再闭合快充负2继电器(第二直流负继电器)和快充正2继电器(第二直流正继电器),再进行预充(先闭合预充继电器,预充完成后闭合主正继电器),然后进入单枪直流充电流程。
122.仅充电口2交流充电:先闭合主负继电器,再进行预充(先闭合预充继电器,预充完成后闭合主正继电器),然后进入单枪交流充电流程。
123.充电口1直流充电且充电口2直流充电:先闭合主负继电器,再闭合快充负1继电器、快充负2继电器和快充正1继电器、快充正2继电器,再进行预充(先闭合预充继电器,预充完成后闭合主正继电器),然后进入双枪直流充电流程。
124.基于充电时间、充电能力,充电口1直流充电且充电口2交流充电:先闭合主负继电器,再闭合快充负1继电器(第一直流负继电器)和快充正1继电器(第一直流正继电器),再进行预充(先闭合预充继电器,预充完成后闭合主正继电器),然后进入单枪直流充电和单枪交流流程。
125.充电口1交流充电且充电口2直流充电:先闭合主负继电器,再闭合快充负2继电器(第二直流负继电器)和快充正2继电器(第二直流正继电器),再进行预充(先闭合预充继电器,预充完成后闭合主正继电器),然后进入单枪直流充电和单枪交流流程。
126.充电口1交流充电且充电口2交流充电:先闭合主负继电器,再进行预充(先闭合预
充继电器,预充完成后闭合主正继电器),然后进入双枪充电流程。
127.直流充电时,evcc控制电子锁锁止。evcc通过cp信号与充电桩以plc通讯线的方式进行信号交互。evcc与bms通过can总线通讯的方式根据国标充电标准进行交互,evcc向bms发出充电桩的充电能力如最大充电电压和最大充电电流。bms向充电桩发出当前充电桩应响应的电池充电需求(最大充电电压和最大充电电流)。
128.交流充电时,bms请求锁止电子锁和evcc内的s2开关,evcc控制电子锁锁止和s2开关闭合。evcc通过cp信号识别当前充电桩允许的线缆电流能力并发送给bms。bms通过can总线转发给obc交流,obc通过三相高压电和cp信号可识别出当前充电桩的能力。obc根据bms发出的当前充电机应响应的电池充电需求、obc自身的功率以及充电桩的能力,最终输出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
129.单枪交流充电或单枪直流充电,不涉及充电功率分配的问题。双枪直流充电、双枪交直流充电以及双枪交流充电时,均存在充电功能分配的问题。
130.双枪直流充电:当其中一路直流充电可满足电池充电需求时,bms可以请求自动中止其中一路的直流充电,用另一路进行直流充电。
131.双枪交直流充电:当交流充电可满足电池充电需求时,bms可以请求中止直流充电。
132.双枪交流充电:当其中一路交流充电可满足电池充电需求时,bms可以请求中止其中一路的交流充电。
133.若obc具备放电功能,在采用一路直流充电时,可用另一路进行v2l放电。
134.在充电过程中,vcu控制直流变换器dcdc开启工作,为车用低压设备(如冷却水泵、冷却风扇等)供电。若开启空调或暖风,vcu可以批准高压附件的运行。
135.在充电结束后,bms按需求依次断开快充继电器、主正继电器和主负继电器;mcu完成主动放电,将母线电压尽快降低至60v。
136.其中,evcc:电动汽车协议转换器,通过cp信号识别充电类型,控制电子锁锁止与断开,evcc的数量取决于车辆配置充电口的数量,evcc需要能满足车辆充电口对应充电类型的检测。其中,evcc为两个,包括evcc-1和evcc-2。车载充电机obc包括obc-1和obc-2。
137.bms:电池管理系统,根据当前电池状态如单体温度、单体电压、soc等,结合当前车辆的充电方式,发出充电需求(区分直流充电和交流充电的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
138.vcu:整车控制器,控制车辆dcdc模块以及冷却回路中冷却水泵、冷却风扇的控制等,充电中禁止行车。
13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基于所述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包括:
140.若所述充电模式中包含有直流充电,则通过控制引导功能信号与充电桩以电力线载波通信的方式进行信号交互,获取充电桩的充电能力;
141.基于所述充电桩的充电能力向充电桩发出当前充电桩应响应的电池充电需求,确定对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的直流充电电压和直流充电电流;
142.基于所述直流充电电压和直流充电电流,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及
143.若所述充电模式中包含有交流充电,则通过控制引导功能信号识别当前充电桩允许的线缆电流能力;
144.根据当前充电机应响应的电池充电需求、车载充电机的输出功率以及所述充电桩
允许的线缆电流能力,确定对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的交流充电电压和交流充电电流;
145.基于所述交流充电电压和交流充电电流,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
146.图4为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双交流充电应用场景示意图。如图4所示,双枪交流充电应用场景如下:
147.步骤40、判断obc-1和obc-2是否正常?若有且仅有1个充电机故障,启动单枪充电,否则停止充电;
148.步骤41、obc-1和obc-2正常,则判断bms需求充电功率是否小于obc-1和obc-2的输出功率和?bms需求充电功率不小于obc-1和obc-2的输出功率和,则功率平均分配,obc-1和obc-2的充电功率比为1:1;
149.步骤42、bms需求充电功率小于obc-1和obc-2的输出功率和,则判断bms需求充电功率是否小于obc-1和obc-2的输出功率最大值?bms需求充电功率不小于obc-1和obc-2的输出功率最大值,则功率平均分配obc-1和obc-2的充电功率比为1:1;
150.步骤43、bms需求充电功率小于obc-1和obc-2的输出功率最大值,则判断bms需求充电功率是否大于obc-1输出功率最大值?
151.步骤44、判断bms需求充电功率大于obc-1输出功率最大值,则判断obc-2是否正常?否则,判断obc-1是否正常?obc-2正常则停止obc-1功率输出采用obc-2功率输出;
152.步骤45、obc-2不正常,则判断obc-1是否正常?obc-1正常则停止obc-2功率输出采用obc-1功率输出,否则充电机故障,停止充电;
153.步骤46、bms需求充电功率不大于obc-1输出功率最大值,则判断obc-1是否正常?obc-1正常,则停止obc-2功率输出采用obc-1功率输出;
154.步骤47、obc-1不正常,判断obc-2是否正常?obc-2正常则停止obc-1功率输出采用obc-2功率输出,否则充电机故障,停止充电。
155.图5为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双直流充电应用场景示意图。如图5所示,双枪直流充电应用场景如下:
156.步骤50、判断两个充电桩是否正常?若有且仅有1个充电机正常,启动单枪充电,否则停止充电;
157.步骤51、两个充电桩正常,则判断bms需求充电功率是否小于充电桩1和充电桩2的输出功率和?
158.步骤52、bms需求充电功率小于充电桩1和充电桩2的输出功率和,则判断bms需求充电功率是否小于充电桩1和充电桩2的输出功率最大值?否则功率平均分配,充电桩1和充电桩2的充电功率比为1:1;
159.步骤53、bms需求充电功率小于充电桩1和充电桩2的输出功率最大值,则判断bms需求充电功率是否大于充电桩1输出功率最大值?
160.步骤54、bms需求充电功率大于充电桩1输出功率最大值,则判断充电桩2是否正常?充电桩2正常,则停止充电桩1功率输出采用充电桩2功率输出;
161.步骤55、充电桩2不正常,则判断充电桩1是否正常?充电桩1正常,则停止充电桩2功率输出采用充电桩1功率输出,否则充电机故障,停止充电
162.步骤56、bms需求充电功率不大于充电桩1输出功率最大值,判断充电桩1是否正常?充电桩1正常,则停止充电桩2功率输出采用充电桩1功率输出;
163.步骤57、充电桩1不正常,则判断充电桩2是否正常?充电桩2正常,则停止充电桩1功率输出采用充电桩2功率输出,否则充电机故障,停止充电。
164.图6为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欧标电动汽车的交直流充电应用场景示意图。如图6所示,双枪交直流充电应用场景如下:
165.步骤60、判断充电桩和obc是否正常?若有且仅有充电机或obc中的一个正常,启动单枪充电,否则停止充电;
166.步骤61、充电桩和obc正常,则判断bms需求充电功率是否小于充电桩和obc的输出功率和?
167.步骤62、若bms需求充电功率小于充电桩和obc的输出功率和,则判断bms需求充电功率是否小于充电机的输出功率最大值?否则,充电机以最大功率工作,其他功率分配给充电桩;
168.步骤63、bms需求充电功率小于充电机的输出功率最大值,则判断bms需求充电功率是否大于obc输出功率最大值?否则,充电机以最大功率工作,其他功率分配给充电桩;
169.步骤64、bms需求充电功率大于obc输出功率最大值,则判断充电桩是否正常?充电桩正常,则停止obc功率输出采用充电桩功率输出;
170.步骤65、充电桩不正常,则判断obc是否正常?obc正常,则停止充电桩功率输出采用obc功率输出,否则充电机和obc故障停止充电;
171.步骤66、bms需求充电功率不大于obc输出功率最大值,则判断obc是否正常?obc正常,则停止充电桩功率输出采用obc功率输出;
172.步骤67、obc不正常,则判断充电桩是否正常?充电桩正常,则停止obc功率输出采用充电桩功率输出;充电桩不正常,则充电机和obc故障停止充电。
173.本公开提供一种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装置。图7是根据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装置结构示意图。如图7所示,充电装置,包括:
174.信息获取模块40,用于获取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
175.充电模式确定模块41,用于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其中,所述直流充电功率大于所述交流充电功率;所述第一充电枪用于通过第一充电口对所述欧标电动汽车充电,所述第二充电枪用于通过第二充电口对所述欧标电动汽车充电;
176.电池充电模块42,用于基于所述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
177.本技术中,针对具有两个充电口的欧标电动汽车,充电模式可以包括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等模式。由于不同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功率不同,因此使得对欧标电动汽车进行充电时,可根据荷电状态及预定充电时长灵活选择充电模式,从而通过充电功率分配有利于实现对大容量电池的快速充电,提高充电效率。本技术中直流快充的充电功率大于交流慢充的充电功率。
178.在本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充电枪的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包括:
179.所述待充电电池充电过程中,实时监测所述待充电电池的荷电状态;
180.基于所述监测到的所述待充电电池的荷电状态及所述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所述充电枪的直流充电功率,调整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模式。
181.在本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基于所述监测到的所述待充电电池的荷电状态及所述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所述充电枪的直流充电功率,调整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模式,包括:
182.同时采用两个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时,若采用一个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功率能够满足在预定时长内的充电电量,则关闭所述两个充电口中的一个充电口,从而实现合理分配充电功率。
18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充电模式确定模块,用于
184.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及所述待充电电池的总电容量,确定所述待充电电池需要的充电电量;
185.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需要的充电电量、所述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充电枪的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
18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充电模式至少包括以下之一:
187.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
188.所述充电模式确定模块,用于
189.若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在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内,则确定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或,
190.若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在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内,且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超过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则确定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或,
191.若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在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内,且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及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均超过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则确定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
192.本技术中,针对具有两个充电口的欧标电动汽车,充电模式可以包括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等模式。由于不同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功率不同,因此使得对欧标电动汽车进行充电时,可根据荷电状态及预定充电时长灵活选择充电模式,从而通过充电功率分配有利于实现对大容量电池的快速充电,提高充电效率。本技术中直流快充的充电功率大于交流慢充的充电功率。
193.在本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充电枪的交流
充电功率、充电枪的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包括:
194.所述待充电电池充电过程中,实时监测所述待充电电池的荷电状态;
195.基于所述监测到的所述待充电电池的荷电状态及所述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所述充电枪的直流充电功率,调整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模式。
196.在本示例性实施例中,所述基于所述监测到的所述待充电电池的荷电状态及所述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所述充电枪的直流充电功率,调整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模式,包括:
197.同时采用两个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时,若采用一个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功率能够满足在预定时长内的充电电量,则关闭所述两个充电口中的一个充电口,从而实现合理分配充电功率。
19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两个充电口包括:第一充电口和第二充电口;
199.所述第一充电口与所述待充电电池间具有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与第一交流充电线路;所述第二充电口与所述待充电电池间具有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与第二交流充电线路;
200.所述充电模式确定模块,用于
201.通过连通第一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及通过连通第二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或,
202.通过连通第一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及通过连通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或
203.通过连通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及通过连通第二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或,
204.通过连通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及通过连通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
205.在本示例性实施例中,在控制第一直流充电线路、第一交流充电线路、第二直流充电线路或第二交流充电线路的导通与中断时,可通过线路中安装的继电器的闭合与断开来实现。
20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充电模式确定模块,用于
207.若所述充电模式中包含有直流充电,则通过控制引导功能信号与充电桩以电力线载波通信的方式进行信号交互,获取表征充电桩充电能力的相关信息及表征待充电电池充电需求的相关信息;
208.基于所述充电桩的充电能力及所述待充电电池充电需求,确定对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的直流充电电压和直流充电电流;
209.基于所述直流充电电压和直流充电电流,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及
210.若所述充电模式中包含有交流充电,则通过控制引导功能信号识别当前充电桩允许的线缆电流能力;
211.根据当前待充电电池的充电需求、车载充电机的输出功率以及所述充电桩允许的线缆电流能力,确定对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的交流充电电压和交流充电电流;
212.基于所述交流充电电压和交流充电电流,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
213.在一些实施例中,
214.所述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中具有第一直流继电器;
215.所述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中具有第二直流继电器;
216.所述第一交流充电线路与所述第二交流充电线路中具有同一预充线路及与所述同一预充线路并联的交流充电线路;所述预充线路中具有预充继电器;所述交流充电线路具有主路继电器;
217.所述充电模式确定模块,用于
218.通过闭合所述预充继电器连通所述预充线路,对所述交流充电线路中的控制器进行预充电;
219.断开所述预充继电器闭合所述主路继电器连通所述交流充电线路,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或,
220.通过闭合所述第一直流继电器连通第一直流充电线路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或,
221.通过闭合所述第二直流继电器连通第二直流充电线路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
222.在本示例性实施例中,第一直流继电器及第二直流继电器、均包含有主负两个继电器,分别安装在待充电电池的正负极线路中,与待充电电池的正负极连接。例如,第一直流继电器包括第一直流主继电器和第一直流负继电器。第一直流主继电器与待充电电池的正极连接,第一直流负继电器与待充电电池的负极连接。当第一直流主继电器和第一直流负继电器均闭合时,第一直流充电线路连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主路继电器23包括主正继电器和主负继电器,主正继电器与待充电电池正极连接,主负继电器与待充电电池负极连接。主正继电器与预充继电器并联。
223.本公开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程序,该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各实施例所述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
224.本公开提供一种控制器,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程序时,实现上述各实施例所述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
225.需要说明的是,在流程图中表示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逻辑和/或步骤,例如,可以被认为是用于实现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的定序列表,可以具体实现在任何计算机可读介质中,以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如基于计算机的系统、包括处理器的系统或其他可以从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取指令并执行指令的系统)使用,或结合这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而使用。就本说明书而言,“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任何可以包含、存储、通信、传播或传输程序以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或结合这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而使用的装置。计算机可读介质的更具体的示例(非穷尽性列表)包括以下:具有一个或多个布线的电连接部(电子装置),便携式计算机盘盒(磁装置),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除可编辑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速存储器),光纤装置,以及便携式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另外,计算机可读介质甚至可以是可在其上打印程序的纸或其他合适的介质,因为可以例如通过对纸或其他介质进行光学扫描,接着进行编辑、解译或必要时以其他合适方式进行处理来以电子方式获得程序,然后将其存储在计算机存储器中。
226.应当理解,本公开的各部分可以用硬件、软件、固件或它们的组合来实现。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多个步骤或方法可以用存储在存储器中且由合适的指令执行系统执行的软件或固件来实现。例如,如果用硬件来实现,和在另一实施方式中一样,可用本领域公知的下列技术中的任一项或他们的组合来实现:具有用于对数据信号实现逻辑功能的逻辑门电路的离散逻辑电路,具有合适的组合逻辑门电路的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门阵列(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等。
227.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公开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228.在本公开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公开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公开的限制。
229.此外,本公开实施例中所使用的“第一”、“第二”等术语,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可以理解为指示或者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本实施例中所指示的技术特征数量。由此,本公开实施例中限定有“第一”、“第二”等术语的特征,可以明确或者隐含地表示该实施例中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公开的描述中,词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或者两个及以上,例如两个、三个、四个等,除非实施例中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230.在本公开中,除非实施例中另有明确的相关规定或者限定,否则实施例中出现的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和“固定”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理解的,也可以是机械连接、电连接等;当然,还可以是直接相连,或者通过中间媒介进行间接连接,或者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者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能够根据具体的实施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公开中的具体含义。
231.在本公开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过中间媒介间接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232.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公开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公开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公开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技术特征:
1.一种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具有两个充电口的欧标电动汽车,包括:获取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其中,所述直流充电功率大于所述交流充电功率;所述第一充电枪用于通过第一充电口对所述欧标电动汽车充电,所述第二充电枪用于通过第二充电口对所述欧标电动汽车充电;基于所述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包括: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及所述待充电电池的总电容量,确定所述待充电电池需要的充电电量;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需要的充电电量、所述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模式至少包括以下之一: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所述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需要的充电电量、所述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包括:若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在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内,则确定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或,若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在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内,且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超过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则确定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或,若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在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内,且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及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当前状态下的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所需要的充电时长均超过所述预定充电时长,则确定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待充电
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包括:所述待充电电池充电过程中,实时监测所述待充电电池的荷电状态;基于所述监测到的所述待充电电池的荷电状态及所述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调整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的充电模式。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充电口与所述待充电电池间具有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与第一交流充电线路;所述第二充电口与所述待充电电池间具有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与第二交流充电线路;所述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交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包括:通过连通第一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及通过连通第二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所述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交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包括:通过连通第一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及通过连通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或通过连通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及通过连通第二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所述以所述两个充电口对应直流和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包括:通过连通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及通过连通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包括:若所述充电模式中包含有直流充电,则通过控制引导功能信号与充电桩以电力线载波通信的方式进行信号交互,获取表征充电桩充电能力的相关信息及表征待充电电池充电需求的相关信息;基于所述充电桩的充电能力及所述待充电电池充电需求,确定对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的直流充电电压和直流充电电流;基于所述直流充电电压和直流充电电流,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及若所述充电模式中包含有交流充电,则通过控制引导功能信号识别当前充电桩允许的线缆电流能力;根据当前待充电电池的充电需求、车载充电机的输出功率以及所述充电桩允许的线缆电流能力,确定对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的交流充电电压和交流充电电流;基于所述交流充电电压和交流充电电流,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中具有第一直流继电器;
所述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中具有第二直流继电器;所述第一交流充电线路与所述第二交流充电线路中具有同一预充线路及与所述同一预充线路并联的交流充电线路;所述预充线路中具有预充继电器;所述交流充电线路具有主路继电器;所述通过连通第一交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包括:通过闭合所述预充继电器连通所述预充线路,对所述交流充电线路中的控制器进行预充电;断开所述预充继电器闭合所述主路继电器连通所述交流充电线路,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交流充电;所述通过连通第一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一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包括:通过闭合所述第一直流继电器连通第一直流充电线路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所述通过连通第二直流充电线路以所述第二充电口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包括:通过闭合所述第二直流继电器连通第二直流充电线路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直流充电。8.一种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具有两个充电口的欧标电动汽车,包括: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充电模式确定模块,用于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其中,所述直流充电功率大于所述交流充电功率;所述第一充电枪用于通过第一充电口对所述欧标电动汽车充电,所述第二充电枪用于通过第二充电口对所述欧标电动汽车充电;电池充电模块,用于基于所述充电模式,对所述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9.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其上存储有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程序,该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10.一种控制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程序时,实现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

技术总结
本公开是关于一种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装置、存储介质及控制器。该欧标电动汽车的充电方法,包括获取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基于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第一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第二充电枪的交流充电功率或直流充电功率及预定充电时长,确定对所述待充电电池当前荷电状态下进行交直流充电的充电模式;基于充电模式,对待充电电池进行充电。由于不同充电模式对应的充电功率不同,因此对欧标电动汽车进行充电时,可根据荷电状态及预定充电时长灵活选择充电模式,有利于实现对大容量电池的快速充电,提高充电效率。提高充电效率。提高充电效率。


技术研发人员:刘璐燕 程琰 魏文博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4.23
技术公布日:2023/6/28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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