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护岸结构的制作方法

未命名 10-25 阅读:76 评论:0


1.本实用新型涉及水污染治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护岸结构。


背景技术:

2.水污染主要来自于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经过数年的水环境综合治理,有固定排放点的点源污染基本得以控制,水环境的治理重心逐渐转移到没有固定排放点的面源污染治理。
3.面源污染以雨水径流污染为主,其具有分布广、污染物浓度时空变化的特性,彻底治理难度较大。常规治理措施包括生态截流沟、生态湿塘等措施,主要解决雨季地表径流引起的面源污染,对于进入土体的携带面源污染的水体则未有效提出治理措施,通常这些水体会通过渗流作用进入河道,同样造成河流的面源污染。因此,现有技术未能解决因渗流作用引起的面源污染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上述背景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护岸结构,旨在结合生态护岸建设解决因渗流引起的面源污染。
5.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6.一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护岸结构,包括透水性石笼护岸以及透水隔离墙;所述透水性石笼护岸贴着河道的边坡布置,由若干层依次堆叠的石笼构成,最下层石笼的底部埋入河床内,最上层石笼的顶部与边坡边缘齐平;所述透水隔离墙设置在透水性石笼护岸内,由分布在各层石笼中的净化模块构成,该透水隔离墙与透水性石笼护岸一起贴着河道的边坡延伸,透水隔离墙的顶部与透水性石笼护岸的顶面齐平,透水隔离墙的底部与透水性石笼护岸的底部平齐,或者透水隔离墙的底部从透水性石笼护岸的底部伸出并且埋入河床内。
7.作为优选,所述石笼内通过具有透水性的隔板分隔出卵石填充空间以及所述净化模块的安装空间。
8.作为优选,所述净化模块包括与所述安装空间相适应的网笼,以及填充在网笼内、由土工布包裹的净化基质。
9.作为优选,所述最上层石笼的顶部种植有净化植被。
10.作为优选,所述最上层石笼的顶部设置有由土工布包裹的砾石层,作为净化植被的种植基础,所述砾石层的底部高程与河道的常水位平齐或接近。
11.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是:(1)将面源污染治理措施与生态护岸融合设计,使得生态护岸具备污染物削减功能,节约材料,节省施工工期;(2)石笼顶部布设了一定厚度的砾石层并配置净化植物,具备削减地表径流面源污染的功能;(3)石笼内由上至下净化模块形成了透水隔离墙,能够净化和削减渗流引起的面源污染,进一步保障入河水质;(4)由
隔板将净化模块与石笼内的卵石隔开,使得净化模块可以从石笼内取出从而与护岸可分离,便于后期更换填料(净化基质),易于维护。
附图说明
12.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断面结构示意图。
13.图2为石笼与净化模块的组装过程示意图之一。
14.图3是石笼与净化模块的组装过程示意图之二。
15.图4是石笼内的填料分布示意图。
16.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断面结构示意图。
17.图中有:透水性石笼护岸10、石笼11、隔板111、卵石112、净化模块21、净化模块半部21'、网笼211、净化基质212、砾石层30、净化植被31、底部高程32、常水位33、渗流40、岸坡土体41、河床42。
具体实施方式
18.为使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更加清楚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阐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以下实施例。
1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前端”、“后端”、“两端”、“一端”、“另一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0.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护岸结构,包括透水性石笼护岸10以及透水隔离墙。所述透水性石笼护岸10贴着河道的边坡布置,根据边坡高度设置为多层结构,整体呈下宽上窄的三角形,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如图1所示,所述透水性石笼护岸10由上中下三层依次堆叠的石笼11构成,每一层至少一行石笼11。最下层石笼11的底部埋入河床42内,最上层石笼11的顶部与边坡边缘齐平。石笼11由框架以及铁丝网片组成,铁丝网片的网孔直径推荐为8~10cm。
21.所述透水隔离墙设置在透水性石笼护岸10内,由分布在各层石笼11中的净化模块21构成。该透水隔离墙与透水性石笼护岸10一起贴着河道的边坡延伸,透水隔离墙的顶部与透水性石笼护岸10的顶面齐平,透水隔离墙的底部与透水性石笼护岸10的底部平齐。或者如图5所示的实施例,透水隔离墙的底部从透水性石笼护岸10的底部伸出并且埋入河床42内,阻止渗流40从透水性石笼11护岸10底部绕过后进入河道。
22.如图4所示,所述石笼11内通过具有透水性的隔板111分隔出卵石112填充空间以及所述净化模块21的安装空间。卵石112的直径大于铁丝网片的网孔直径。所述净化模块21与石笼11形成一组合结构,可自由插入石笼11或从石笼11中取出。
23.净化模块21的安装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透水隔离墙其中一层的净化模块21与该层其中一行石笼11完整对应,如图2所示,则该行的每个石笼11中间设置两道隔板111,隔板111间距为20cm,相当于一个净化模块21的完整厚度。第一种是透水隔离墙其中一层的净化
模块21与该层相邻两行石笼11的接缝处对应,如图3所示,则相邻两行石笼11边缘各设置一道隔板111,所述隔板111与石笼11侧面间距为10cm,形成两个用于安装净化模块半部21'的安装空间,两个净化模块半部21'拼接后可保证净化模块21厚度仍然为20cm。
24.所述净化模块21包括与所述安装空间相适应的网笼211,以及填充在网笼211内、由土工布包裹的净化基质212。网笼211为铁丝网片组成的长方体结构,网孔直径为1~2cm,长度、宽度、高度与上述隔板111隔离出的安装空间一致。所述净化基质212为砾石、硫铁矿、沸石的混合物,砾石、沸石、硫铁矿比例为5:3:2,有利于去除水体中的氨氮、氮、磷等污染物。
25.本实用新型中,由上至下的净化模块21布设位置及厚度一致,从而形成一道具有净化功能的透水隔离墙。当渗流40在岸坡土体41内渗流40时,需先经过净化模块21净化后,再进入河道。
26.第一层石笼11的顶部设置厚度为15cm、由土工布包裹的砾石层30(分布在净化模块21内外两侧),所述砾石层30底部高程32与河道的常水位33平齐或接近;所述砾石层30内种植净化植被31,具备削减地表径流面源污染的功能,提升净化效率,并具有景观性。所述净化植被31选自芦苇、香蒲等常用水生净化植物,可以单独种植其中一种,或者多种组合种植。
27.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护岸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透水性石笼护岸(10)以及透水隔离墙;所述透水性石笼护岸(10)贴着河道的边坡布置,由若干层依次堆叠的石笼(11)构成,最下层石笼(11)的底部埋入河床(42)内,最上层石笼(11)的顶部与边坡边缘齐平;所述透水隔离墙设置在透水性石笼护岸(10)内,由分布在各层石笼(11)中的净化模块(21)构成,该透水隔离墙与透水性石笼护岸(10)一起贴着河道的边坡延伸,透水隔离墙的顶部与透水性石笼护岸(10)的顶面齐平,透水隔离墙的底部与透水性石笼护岸(10)的底部平齐,或者透水隔离墙的底部从透水性石笼护岸(10)的底部伸出并且埋入河床(42)内。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护岸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石笼(11)内通过具有透水性的隔板(111)分隔出卵石(112)填充空间以及所述净化模块(21)的安装空间。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护岸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净化模块(21)包括与所述安装空间相适应的网笼(211),以及填充在网笼(211)内、由土工布包裹的净化基质(212)。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护岸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最上层石笼(11)的顶部种植有净化植被(31)。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护岸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最上层石笼(11)的顶部设置有由土工布包裹的砾石层(30),作为净化植被(31)的种植基础,所述砾石层(30)的底部高程(32)与河道的常水位(33)平齐或接近。

技术总结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护岸结构。本实用新型适用于水污染治理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护岸结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面源污染防治生态护岸结构,包括透水性石笼护岸以及透水隔离墙;所述透水性石笼护岸贴着河道的边坡布置,由若干层依次堆叠的石笼构成,最下层石笼的底部埋入河床内,最上层石笼的顶部与边坡边缘齐平;所述透水隔离墙设置在透水性石笼护岸内,由分布在各层石笼中的净化模块构成,该透水隔离墙与透水性石笼护岸一起贴着河道的边坡延伸,透水隔离墙的顶部与透水性石笼护岸的顶面齐平,透水隔离墙的底部与透水性石笼护岸的底部平齐。隔离墙的底部与透水性石笼护岸的底部平齐。隔离墙的底部与透水性石笼护岸的底部平齐。


技术研发人员:黄森军 王韶伊 魏俊 申屠华斌 郑亨 于海兰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5.16
技术公布日:2023/10/20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航家之家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航家号发表,未经原创作者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链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获得书面授权使用航空之家内容时,须注明作者及来源 “航空之家”。如非法使用航空之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航空之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航空之家官方QQ:2926969996)

航空之家 https://www.aerohome.com.cn/

航空商城 https://mall.aerohome.com.cn/

航空资讯 https://news.aerohome.com.cn/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评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