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蓝靛生产过程中废渣再利用的方法与流程
未命名
09-23
阅读:58
评论:0
1.本发明涉及一种蓝靛生产过程中废渣再利用的方法。
背景技术:
2.蓝靛是一种天然蓝色染料,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随着先进的化工合成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化学染料层出不穷,渐渐的这种染料慢慢的被人遗忘,只在贵州等地区依然在使用。但是随着人们环保健康意识的增强,这种对人体无害、不伤害皮肤的天然染料随之推广,市场需求量大,形成了一种染布文化的核心元素,并出口到国外。
3.蓝靛生产过程中,需要对马蓝或者蓼蓝、菘蓝的枝叶用10~20倍的水量进行3~5天的浸泡,在浸泡过程中通过溶解和微生物的作用,将大量有机物、无机盐、色素、蛋白质等成分溶解到水中,因为长时间的浸泡作用,导致叶片和茎秆都发生了腐烂,过滤后的液体中还存在有大量的腐烂叶子,对蓝靛的品质影响很大;同时腐烂的叶子作为废物,处理成本极高,带有很大的氨味。对环境的影响很大。
4.传统的蓝靛生产过程中,需要对中药材枝叶进行长时间的浸泡,而在浸泡过程中由于溶解和微生物的作用,叶片和茎秆会发生腐烂现象,同时会散发出恶心的腐臭气味;当这些叶茎腐烂残渣直接从浸泡池捞出后,该残渣是作为废弃物进行处理的,处理起来耗时耗力,还会污染环境。
5.据我们了解贵州地区,目前对这种废渣处理方式,一般为还田或者焚烧等,该两种处理方式对大气都有比较大的污染,并且还不能产生效益,同时还会对土壤的菌群结构造成很大的影响。而根据现有种植技术可知,种植蘑菇需要大量含纤维的物质(如玉米芯、棉籽皮、麸皮等),但是又不能含大量微生物的基质材料。
6.因此,我们特研发一种蓝靛生产过程中废渣再利用的方法,将蓝靛生产过程中由于浸泡时间过长而导致枝叶腐烂的工艺进行改进,从而产出的所需的含大量纤维素和其他营养物质的废渣;再将废渣作为纤维素来源物料与蘑菇种植基料按重量比10:90~20:80进行混合,混合后的种植基料灭菌后即可用于袋装和覆土种植菌类;同时种植完菌类后,种植基料中对蘑菇有益的成分基本被使用消耗掉进而剩下基料废料,而剩下的基料废料可以再利用为有机肥料,满足中药材种植的肥料要求,废料再利用,实现可循环利用。
技术实现要素:
7.针对上述存在的技术不足,本发明旨在提供一种蓝靛生产过程中废渣再利用的方法。
8.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本发明提供一种蓝靛生产过程中废渣再利用的方法,包括步骤具体如下:步骤1,蓝靛生产工序在现有的蓝靛生产过程中将新鲜的中药材枝叶粉碎成碎块后,称取碎块进行浸泡;浸泡过程中,按称取碎块重量的0.006~0.01%称取加入β葡萄糖苷酶进行催化,浸泡温
度控制在35~40℃,浸泡时间为20个小时,每隔1小时,搅拌10分钟,获得浸泡液;步骤2,收集固体废料将步骤1中的浸泡液通过管道导入干湿分离设备中,进行干湿分离,将浸泡液中的固态物质分离出来,获得固体废料;(这其中应注意,根据实际情况,控制适合的流量,使得浸泡液通过管道导入干湿分离设备中,同时控制干湿分离设备的间隙,使分离出的固体废料水分控制在40~70%范围内。此外,水液部分通过管道进入蓝靛生产工序的反应罐中进行打靛工序。)步骤3,获取有机混合基料按重量比,将步骤2中获得的固体废料与常规蘑菇种植基料进行混合得到混合料,再对混合料进行灭菌处理,获得有机混合基料;步骤4,蘑菇种植将步骤3中获得的有机混合基料直接用于蘑菇种植即可;种植完菌类后的所述有机混合基料中对蘑菇有益的成分被使用消耗掉进而剩下基料废料;步骤5,基料还田从步骤4中得到种植完菌类后的基料废料,由于植物与菌类需求的营养成分不同,所述基料废料作为有机肥料还田,再利用为有机肥料,用于中药材种植的肥料,废料再利用,实现可循环利用。
9.具体的,在步骤1中,所述碎块的粒径范围为5~10mm。
10.具体的,在步骤2中,所述固体废料水分含量在40~70%范围内。
11.具体的,在步骤3中,所述蘑菇种植基料选用木屑和玉米芯碎;根据蘑菇种植基料的实际需求,将固体废料与基料按重量进行混合配比,其中固体废料与蘑菇种植基料的配比为10:90~20:80。
12.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发明中的该蓝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再利用的方法,将需要处理的废渣转变为可以再利用的有机混合基料,可以满足榆黄菇、平菇、大球盖、竹荪等菇类的种植要求,既节约了废料处理的花费,又能利用废水得到可靠的效益,对环境没有污染;同时种植完蘑菇后的基料是比较优质的有机肥料,可以直接作为中药材种植的肥料进行使用,实现可循环利用。
具体实施方式
13.下面将结合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14.实施例1,一种蓝靛生产过程中废渣再利用的方法,本方法是将蓝靛生产工序和蘑菇种植这两个工序进行联动,所述方法包括步骤如下:步骤1,蓝靛生产工序在现有的蓝靛生产过程中将新鲜的中药材枝叶粉碎成碎块后,称取碎块进行浸泡;浸泡过程中,按称取碎块重量的0.006~0.01%称取加入β葡萄糖苷酶进行催化,浸泡温度控制在35~40℃,浸泡时间为20个小时,每隔1小时,搅拌10分钟,获得浸泡液;这其中,加
入β葡萄糖苷酶进行催化可以缩短浸泡时间的同时避免枝叶经过微生物作用后发生腐烂变质;步骤2,收集碎块废料将步骤1中的浸泡液通过管道导入干湿分离设备中,进行干湿分离,将浸泡液中的固态物质分离出来,获得固体废料;这其中应注意,根据实际情况,控制适合的流量,使得浸泡液通过管道导入干湿分离设备中,同时控制干湿分离设备的间隙,使分离出的固体废料水分控制在40~70%范围内;此外,分离出的水液部分通过管道进入蓝靛生产工序的反应罐中进行打靛工序;步骤3,获取有机混合基料按重量比,将步骤2中获得的固体废料与常规蘑菇种植基料进行混合得到混合料,再对混合料进行灭菌处理,获得有机混合基料;步骤4,蘑菇种植将步骤3中获得的有机混合基料直接用于蘑菇种植即可;种植完菌类后的所述有机混合基料中对蘑菇有益的成分被使用消耗掉进而剩下基料废料;步骤5,基料还田从步骤4中得到种植完菌类后的基料废料,由于植物与菌类需求的营养成分不同,所述基料废料作为有机肥料还田,再利用为有机肥料,用于中药材种植的肥料,废料再利用,实现可循环利用。
15.具体的,在步骤1中,所述碎块的粒径范围为5~10mm。
16.具体的,在步骤2中,所述固体废料水分含量在40~70%范围内。
17.具体的,在步骤3中,所述蘑菇种植基料选用木屑和玉米芯碎;根据蘑菇种植基料的实际需求,将固体废料与基料按重量进行混合配比,其中固体废料与蘑菇种植基料的配比为10:90~20:80。
18.具体进行蘑菇种植时,只需按照10:90~20:80的重量比,对应将固体废料与基料按进行混合,即可得到有机混合基料;然后再将该有机混合基料进行分装至种植容器中,根据现有技术播种蘑菇即可。
19.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技术特征:
1.一种蓝靛生产过程中废渣再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具体如下:步骤1,蓝靛生产工序在现有的蓝靛生产过程中将新鲜的中药材枝叶粉碎成碎块后,称取碎块进行浸泡;浸泡过程中,按称取碎块重量的0.006~0.01%称取加入β葡萄糖苷酶进行催化,浸泡温度控制在35~40℃,浸泡时间为20个小时,每隔1小时,搅拌10分钟,获得浸泡液;步骤2,收集固体废料将步骤1中的浸泡液通过管道导入干湿分离设备中,进行干湿分离,将浸泡液中的固态物质分离出来,获得固体废料;步骤3,获取有机混合基料按重量比,将步骤2中获得的固体废料与常规蘑菇种植基料进行混合得到混合料,再对混合料进行灭菌处理,获得有机混合基料;步骤4,蘑菇种植将步骤3中获得的有机混合基料直接用于蘑菇种植即可;种植完菌类后的所述有机混合基料中对蘑菇有益的成分被使用消耗掉进而剩下基料废料;步骤5,基料还田从步骤4中得到种植完菌类后的基料废料,由于植物与菌类需求的营养成分不同,所述基料废料作为有机肥料还田,再利用为有机肥料,用于中药材种植的肥料。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蓝靛生产过程中废渣再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1中,所述碎块的粒径范围为5~10mm。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蓝靛生产过程中废渣再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2中,所述固体废料水分含量在40~70%范围内。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蓝靛生产过程中废渣再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3中,所述蘑菇种植基料选用木屑和玉米芯碎;根据蘑菇种植基料的实际需求,将固体废料与基料按重量进行混合配比,其中固体废料与蘑菇种植基料的配比为10:90~20:80。
技术总结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蓝靛生产过程中废渣再利用的方法,包括步骤如下:步骤1,在现有的蓝靛生产过程中将新鲜的中药材枝叶粉碎成碎块后,加入称取碎块重量0.006~0.01%的β葡萄糖苷酶在35~40℃温度中进行催化浸泡20个小时,每隔1小时搅拌10分钟获得浸泡液;步骤2,使用干湿分离设备对步骤1中的浸泡液进行干湿分离,获得固体废料;步骤3,将步骤2中获得的固体废料与常规蘑菇种植基料按重量比进行混合获得有机混合基料;步骤4,将步骤3中获得的有机混合基料直接用于蘑菇种植即可;在种植蘑菇后种植基料可转化为优质的有机肥料;步骤5,将从步骤4获得的有机肥料还田用作中药材种植的肥料。废料再利用,不污染环境。不污染环境。
技术研发人员:潘月明 何亚六 王洪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广西那坡恒信药业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3.06.26
技术公布日:2023/9/22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航家之家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航家号发表,未经原创作者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链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获得书面授权使用航空之家内容时,须注明作者及来源 “航空之家”。如非法使用航空之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航空之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航空之家官方QQ:2926969996)
航空之家 https://www.aerohome.com.cn/
航空商城 https://mall.aerohome.com.cn/
航空资讯 https://news.aerohom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