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锁的制作方法
未命名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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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发明涉及一种机动车锁,该机动车锁具有锁定机构,锁定机构具有:转动锁叉和至少一个锁定爪,其中,借助锁定爪能将转动锁叉的转动运动锁定在至少一个锁定位置中;驱动装置,利用驱动装置能将锁定爪从锁定状态转移到针对转动锁叉的放开状态中;以及开启装置,其中,借助开启装置能将接纳机动车锁的车辆部件从关闭状态转移到打开状态中。
背景技术:
2.为了提高机动车中的舒适性并实现机动车的尽可能简单的操作,将越来越多的舒适功能集成到机动车中。例如已知,机动车门、机动车舱盖或发动机罩借助拉紧装置关闭。对此的原因一方面是应能实现车门的轻易关闭,另一方面是例如可以取消车门外把手,以便实现机动车上的相应设计。特别是在全自动的后舱盖中经常使用这种拉紧装置。该舱盖例如可以在没有手动操纵舱盖本身的情况下例如仅仅通过无线电遥控来操纵。
3.这样的配设有拉紧装置的关闭系统原则上用在机动车上的所有能想到的门中。因此,可想到并且包括在本发明的范围中的不仅仅是应用于侧门,而且可应用于行李舱盖、后舱盖或发动机罩。此时,借助以这种方式实现的拉紧装置可使相关的门或车门克服密封件的阻力从已经提到的预锁定状态移位到主锁定状态中。
4.拉紧装置的另一结构设计方案是de 198 28 040b4的主题。公开了一种用于机动车和特别是乘用汽车的车门、舱盖、篷盖或车顶的、受到力辅助的关闭装置,在其中,在转动锁叉处布置有可摆动的止挡元件。此外,与转动锁叉相互作用的锁定爪同样具有可摆动的止挡元件。这两个止挡元件与控制盘在打开或关闭过程中共同作用。控制盘是调节驱动装置的组成部分,借助该调节驱动装置不仅可实现打开过程而且可实现关闭过程。
5.在de 20 2008 015 089 ul中提出,设置有与锁定机构的转动锁叉的轴线同轴支承的传递杆。附加地,驱动爪被支承在传递元件上。驱动爪本身借助鲍登拉索或其他连接件与驱动器连接。
6.除了将拉紧驱动装置用作机动车中关闭系统的辅助手段之外还已知的是开启装置。开启装置在此优选用于将可动地布置在机动车上的构件转移到开放状态中,从而操作者能够抓住该可动的构件并将其完全打开。开启装置与被电操纵的关闭系统共同作用,从而在锁定机构被电动解锁后可以实施可动的构件的开启。如果锁定机构被打开,则例如可以在不需要手动操纵外部操纵把手的情况下打开机动车门。
7.由de 10 2011 015 669 a1已知一种用于机动车门或舱盖的打开装置,用它能将门、舱盖或罩从关闭状态转移到打开状态中。如果打开装置例如涉及机动车侧门,则可以例如借助电脉冲打开车门。为此,门锁的锁定机构必须首先优选被电动地解锁,从而使门能被打开。如果门密封件压力不足以将门从关闭状态转移到打开状态中,则可以借助打开装置将门转移到打开状态中。打开状态在此以如下方式来限定,即,使得机动车的操作者能够以其可以完全打开车门的方式抓住车门。在此将电驱动器用作打开装置,该电驱动器经由驱
动爪以及内杆和外杆机械地以杆摆动运动的形式作用于机动车门。
8.由de 200 16 292u1已知一种直接集成在机动车锁中的打开装置。由锁定爪和转动锁叉构成的锁具有锁定爪驱动器,利用该锁定爪驱动器可以使锁定爪与转动锁叉脱离接合。在电操纵之后,锁定爪驱动器使转动锁叉从转动锁叉的接合区域中运动出来,并因此放开锁保持件,由此使舱盖、罩或门可以被打开。锁定爪驱动器现在继续运动并经由锁定爪与转动锁叉之间的连接杆将转动锁叉拉动到使得锁保持件不仅被放开而且转动锁叉支撑在锁保持件上并将诸如罩、舱盖或门提升或运动到打开状态的位置中。由此,在机动车部件与机动车车身之间产生间隙,其中,该间隙提高了操作便利性。操作者能够穿过该间隙抓住机动车部件并将其完全打开。
9.由de 10 2015 003 918 a1已知一种机动车锁,该机动车锁具有锁定机构,锁定机构具有:转动锁叉和至少一个锁定爪,其中,借助锁定爪能锁定转动锁叉的转动运动;驱动装置,利用该驱动装置能将锁定爪从锁定状态转移到锁定机构的放开状态中;以及开启装置,其中,借助该开启装置能使接纳机动车锁的车辆部件从关闭状态运动到打开状态中。在一个实施变型方案中,驱动装置形成用于开启装置的驱动器。在此,优选使用电机作为用于电动打开机动车锁的驱动装置,该电机例如利用传动装置作用于调节装置,从而使锁定爪能与转动锁叉松开。如果存在于机动车锁中的电机现在被用作开启装置的驱动装置,则可以省去用于开启装置的另外的驱动器。
10.由现有技术已知的并被经常使用的拉紧装置以及开启装置在原理上是合适的。但汽车制造商和供应商一直关注的问题是,如何将机动车的重量和部件的结构空间减小到最低程度。各个部件的重量可以使车辆重量最小化并因此减少机动车的消耗。数量提升的舒适功能又占用了结构空间,而结构空间又进一步受到了舒适功能的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11.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改进的具有所述舒适功能、如拉紧辅助装置和开启装置的机动车。此外,本发明的目的是,以最小的结构空间和尽可能少数量的构件来提供舒适功能。此外,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上简单且成本低廉的解决方案。
12.所述目的根据本发明通过独立权利要求1的特征来实现。本发明的有利的设计方案在从属权利要求中给出。要指出的是,下面描述的实施例不是限制性的,更确切地说,在说明书和从属权利要求中描述的特征的任意的变型可能性都是可能的。
13.根据权利要求1,本发明的目的由此实现,即,提供一种机动车锁,该机动车锁具有锁定机构,锁定机构具有:转动锁叉和至少一个锁定爪,其中,借助锁定爪能将转动锁叉的转动运动锁定在至少一个锁定位置中;驱动装置,利用该驱动装置能将锁定爪从锁定状态转移到针对转动锁叉的放开状态中;和拉紧装置,其中,借助拉紧装置能将锁定机构从预锁定位置转移到主锁定位置中,其中,借助驱动装置能控制联接元件,使得借助拉紧装置能够实现机动车部件的开启。通过根据本发明的机动车锁构造现在给出如下可能性,即,使用机动车锁或配设给机动车锁的部件,使得一方面能够实现锁定机构的拉紧,并且同时能够实现借助拉紧装置使机动车部件开启进入到打开状态中。通过根据本发明的构造,可以将对于使锁定机构和机动车部件运动所需的构件的数量减少到最低程度。通过使用拉紧驱动装置来进行拉紧和开启的方式,能用最少的结构上的构件实现舒适功能,同时只需要最小的
结构空间。
14.特别地,使用驱动装置来操纵联接元件在此是有利的,这是因为能为驱动装置配设双重功能。借助驱动装置能解锁锁定机构。换句话说,使得锁定机构可以从锁定位置转移到放开位置中。借助驱动装置,优选能操纵释放杆,利用该释放杆能使锁定爪从与转动锁叉的接合中运动出来,从而锁定机构能从锁定位置转移到放开位置中。通常,在解锁之后,转动锁叉至少局部地从与锁定爪的接合区域中运动出来,这是因为转动锁叉处于通过螺旋扭力弹簧和/或门密封件压力产生的弹簧负载下。
15.驱动装置配备有电驱动器、特别是直流电机,从而释放杆优选能借助传动装置运动。根据本发明,驱动装置附加地还驱动联接元件,其中,借助联接元件能将拉紧装置与用于开启车辆部件的构件联接。因此,驱动装置的电驱动器以双重功能被用于解锁锁定机构和用于运行联接元件。因此,可以利用拉紧装置和驱动装置的现有的组成部分附加地实现车辆部件的开启。
16.如果根据本发明提及机动车锁,则在此诸如关闭设备、锁或门锁的同义词相互间都按照相同意义来理解。术语“机动车锁”也包括那些用在机动车中的门、滑动门、舱盖和/或篷盖中的锁,即在可摆动地或可移动地安装在机动车上的构件必须被安全地保持在其位置中的任意地点。优选地,根据本发明的机动车锁涉及到侧门锁。此类机动车锁包括由转动锁叉和锁定爪构成的锁定机构。
17.锁定机构还可以配备有两个或更多的锁定爪,或者例如具有锁止杆或锁死杆。此类锁定爪由现有技术已知。在此,锁定爪与转动锁叉直接接合,并且锁止杆或锁死杆将锁定爪的位置固定在锁定位置中,优选固定在主锁定位置中。
18.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改进方案有利的是,拉紧装置被至少局部地或被完全独立于机动车锁地接纳在机动车中。拉紧装置可以是机动车锁本身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拉紧装置被集成到机动车锁的壳体中。为此,拉紧装置优选具有相应强劲设计的电驱动器,借助该电驱动器能使锁定机构从预锁定位置转移到主锁定位置中。拉紧驱动装置的相应设计是必要的,这是因为锁定机构必须克服门或舱盖的密封件压力地运动。主锁定位置形成锁定机构的关闭状态,并描述了使得可动的构件被保持在机动车锁上的被固定的位置中的定位。然而,拉紧驱动装置也可以仅局部地被集成到锁中,或者被装配在锁上。然后,可以经由杆、拉杆或鲍登拉索进行机械连接。在任何情况下拉紧装置都可以发起作用到锁定机构中的关闭运动。然而根据本发明也能设想的是,拉紧装置与机动车锁中的关闭装置间隔开地布置。特别是当机动车锁被装入在侧门中并且在机动车锁附近没有足够的结构空间来安置拉紧装置时,这可能是有利的。在该情况下已知的是,借助鲍登拉索将拉紧驱动装置与机动车锁或机动车锁中的驱动装置连接。
19.如果借助联接装置能在开启装置与拉紧装置之间建立作用连接,则得到本发明的另一变型方案。联接装置被集成到机动车锁中并借助驱动装置来操纵。在此,联接装置被以如下方式设计,即,现有的拉紧驱动装置能机械地与机动车锁中的开启装置联接。开启装置在此可以至少部分地使用机动车锁中的现有组成部分,并在此能够实现,使可动的构件运动进入打开状态中。如果机动车锁借助驱动单元被解锁,则转动锁叉处于预紧力下并优选通过门密封件压力从主锁定状态中运动出来。在此,根据门密封件压力和结构方面的实际情况,可动的构件可以至少局部地运动进入到打开状态中。相反,开启装置使可动的构件运
动到可固定预设的打开状态中,该打开状态的特征在于形成间隙,机动车操作者可以安全地将手伸入到该间隙中,以便例如完全打开机动车门。
20.因此,在获得可固定限定的打开间隙的情况下可到达的打开位置明显不同于通过放开转动锁叉而实现的可动构件的打开。例如特别是在以下情况时:由于例如机动车倾斜位置而在可动的构件上施加附加的力,该力例如将侧门压入到关闭状态中。这例如可能是重力,但也可能例如由外部环境影响、如强风产生。相反,打开状态通过开启装置来实现,其中,可动的构件运动进入到限定的位置中。
21.借助联接元件能将拉紧装置与开启装置机械联接。拉紧装置在开启装置的机构中的接合借助驱动装置来实现。为此,驱动装置优选具有被连接在电驱动器下游的传动装置,该传动装置可以要么直接地要么经由单独的释放机构将锁定爪从转动锁叉上抬起。在对锁定机构的上述解锁后,驱动装置的电驱动器可以用于将拉紧装置与开启装置联接。然后,拉紧驱动装置可以发起进入开启装置中的运动,其中,例如鲍登拉索发起进入机动车锁中的拉动运动,该拉动运动用于操纵机构以便使可动的构件开启。例如,为此通过如下方式使用驱动装置的被连接在电机下游的传动装置,即,使得传动装置例如将释放机构移动到释放机构将拉紧驱动装置与开启装置联接的定位中。在开启装置接合之后,用于开启可动的构件的机构能够使可动的构件运动到打开位置中。
22.如果可动的构件现在被操作者抓住并打开,则开启装置可以移回到其初始位置中,其中,驱动单元同样也移回到其初始位置中并再次将拉紧驱动装置与用于锁定机构的拉紧机构联接。因此,一方面可以利用最简单的机械上的手段和尽可能少数量的构件实现电动解锁、拉紧以及开启。
23.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变型方案中提出,可动地布置在机动车上的车辆部件能借助开启装置的开启器被保持。开启装置具有开启器,该开启器能从初始位置移动到开启器使可动的车辆部件移入到打开状态的位置中。根据本发明在此能设想的是,开启器使可动地布置在机动车上的车辆部件保持固定,也就是说将其固定在打开状态中。优选地,开启器在其初始位置中以如下方式布置在机动车锁中,即,开启器不伸出超过机动车的外车身或车辆部件的饰板。在该初始位置中,不发生对机动车操作者的阻挡或使其受伤。如果开启装置使开启器运动,则开启器从初始位置运动到移出的运行状态中。在该运行状态中,开启器能够保持车辆部件。
24.此外有利的是,开启器能与锁保持件接合。以有利的方式,开启器可以布置在机动车锁中,使得开启器例如平行于锁定机构并且优选平行于机动车锁中的转动锁叉布置。转动锁叉与锁保持件或锁保持件弓部接合,并在机动车运行中固定可摆动运动的构件的位置。如果现在使开启器也与锁保持件接合,则可以实现一个有利的变型方案。其优点在于,不需要在机动车锁中布置另外的开口,这是因为开启器能通过转动锁叉的入口部与锁保持件接合。优点还在于,锁保持件与例如机动车中的门密封件间隔开地布置,开启器的最小程度的运动因此适用于,使可动的机动车部件运动到打开状态中。
25.在本发明的另一个变型方案中,拉紧机构能直接与转动锁叉接合。拉紧机构或拉紧装置可以用尽可能少数量的结构上的构件并因此直接地与转动锁叉接合。在此,拉紧装置的脱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是因为转动锁叉在与拉紧装置脱离之后能独立运动。换句话说,转动锁叉从拉紧机构中解放出来。由此实现了锁定机构的灵活性并避免了噪音。只有
当转动锁叉位于放开位置中时,即当开启装置与拉紧装置接合时,拉紧装置才借助联接部被接合。因此,拉紧装置的脱离提供了结构方面和声学方面的优势。同样地,只有在开启器开启或复位的情况下,开启装置才借助拉紧装置联接并在拉紧期间脱离。联接以机械方式进行并优选借助被连接在驱动装置的电驱动器下游的传动装置进行。当然也能想到的是,操纵单独的联接元件,其中,联接元件例如将鲍登拉索与拉紧驱动装置或开启装置联接。
26.借助拉紧机构,使得转动锁叉能从放开状态转移到锁定状态、特别是主锁定状态中。如果拉紧机构、即根据本发明的机动车锁被装入在机动车的侧门中,则拉紧机构使转动锁叉从预锁定状态运动到主锁定状态中。然而也存在某些情况,例如在篷盖或后舱盖的情况下,在其中,在锁定机构中只存在一个锁定位置。在这些情况下,一旦机动车锁接近锁销,转动锁叉就立即与锁保持件接合。在这种情况下,拉紧装置使转动锁叉从锁保持件上的贴靠位置运动到锁定状态或者说锁定位置中。
27.此外有利的是,联接装置被设计为具有滑动元件的机械联接部。例如,联接装置在此具有滑动元件,拉紧驱动装置的机械连接部能线性地在该滑动元件中被引导。线性的引导部能简单且安全地制成并且例如可以在锁壳体本身中被引导。因此,所需构件的数量减少到最低程度。
28.本发明的另一个变型方案提出,联接装置具有用于拉紧装置的鲍登拉索接纳部的联接部。拉紧驱动装置或拉紧装置可以借助鲍登拉索与关闭系统共同作用,从而能以有利的方式在车辆中实现拉紧装置的间隔开的布置。如果联接装置具有鲍登拉索接纳部,并且鲍登拉索接纳部被例如以能摆动运动或能移动的方式接纳在联接装置中,则能实现拉紧机构或开启机构的有利的接合。特别地,将联接装置与驱动装置的传动装置以及例如属于驱动装置的机构、例如齿轮连接可以得到结构上有利的可能性,以便能够实现联接。于是,驱动装置的传动装置的摆动运动可以用来将拉紧装置的鲍登拉索与开启装置或转动锁叉或拉紧机构连接。
29.本发明的目的可以借助一种方法来实现。为此,根据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拉紧机动车的能利用机动车锁关闭的机动车部件的方法,其中,借助驱动装置解锁机动车锁的锁定机构,并借助拉紧装置将车辆部件转移到锁定状态中,其中,随后借助驱动装置将拉紧装置与开启装置联接。通过根据本发明的方法现在实现了使用布置在机动车锁中或机动车锁上的拉紧驱动装置来开启以能运动的方式紧固在机动车上的构件。在此,根据本发明的方法利用了借助联接元件将拉紧驱动装置与开启装置联接并因此借助驱动器来实施这两种功能的可能性。在锁定机构解锁之后,驱动装置与联接部共同作用,使得拉紧驱动装置与开启机构或开启装置联接,从而能够实现可动的车辆部件的开启。在开启装置的开启器开启并移回之后,开启装置同样再次借助驱动装置与拉紧装置脱离,并与拉紧机构连接或直接与转动锁叉连接。因此能再次实现转动锁叉的拉紧。
附图说明
30.下面参照附图和简图详细说明本发明。然而以下原则是适用的,即,实施例不限制本发明,而是仅示出一个有利的实施方式。所示出的特征单独地或与说明书的其他特征以及权利要求组合地可以单独地或组合地实施。其中:
31.图1示出机动车的俯视图,其侧门处于打开状态中;
32.图2示出根据图1的处于打开状态中的侧门的详细视图并详细地根据视图ii以截面图示出位于侧门中的机动车锁与开启装置之间的原理性布置,其中,开启装置与锁保持件共同作用;以及
33.图3示出拉紧驱动装置、驱动装置、联接元件、拉紧机构和开启机构相互配合的原理性简图。
具体实施方式
34.在图1中示出原理性示出的机动车1的俯视图。机动车1具有前部区域2、尾部区域3以及侧门4。机动车侧门4处于打开状态中,其中,该打开状态的特征在于,在机动车车身5与侧门4之间形成打开间隙s。在打开间隙s的区域中可以看到锁保持件6,在本实施例中,该锁保持件被设计为锁销6。即使在本实施例中用机动车门4的示例来展示出开启装置,这也不是限制性的。也能设想的是,该开启装置也例如用于位于机动车尾部3中的后舱盖7或例如用于位于机动车前部区域中的发动机罩8。
35.在图2中示出图1的细节ii在锁保持件6区域中的放大视图。相同的构件在附图中设有相同的附图标记。为了更好地说明开启装置9的布置,在锁保持件6上方在穿过机动车1的截面中展示出详细视图ii。开启装置9被集成到机动车门锁10中并且具有开启器11,其中,开启器11与锁保持件6直接共同作用。在本实施例中,开启器11以如下方式被集成到开启装置9中并以能运动的方式布置,使得开启器11能从机动车门锁10和机动车门(4)中运动出来。门密封件12被紧固在机动车车身5的卷边部13上。门密封件12优选沿周向包围机动车门4并且使机动车1的内部空间相对于环境密封。除了该密封功能之外,只要机动车门4处于完全关闭的关闭状态中,门密封件12就在被集成到机动车门4中的门锁和特别是锁定机构上产生力。
36.该门密封件压力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被机动车门锁10用来打开锁定机构,即,仅锁定爪被从转动锁叉上移除并且门密封件力或门密封件压力引起转动锁叉运动、即锁定机构打开。随后,开启装置9使机动车门4完全运动到打开状态中,从而形成打开间隙s。
37.在图3中原理性示出机动车锁10相对于拉紧装置13的布置。拉紧装置13在此与机动车锁10间隔开地布置并且例如借助鲍登拉索14与机动车锁10连接。在机动车锁10中集成有驱动装置15、联接元件16、拉紧机构17以及开启机构18。开启器11能从机动车锁10中移出并能移入到机动车锁10中。
38.如果机动车锁10或机动车门4现在位于图2中所示的位置中,则拉紧装置13经由联接元件16与开启机构18连接。开启器11位于移出的位置中。如果操作者现在抓住机动车门4并将其完全打开,则拉紧装置13将开启器11又移动到初始状态中的被拉入的位置中。随后,借助驱动装置操纵联接元件,并将拉紧装置13与拉紧机构17联接。如果操作者现在又使机动车门运动到关闭状态中,其中,转动锁叉进入预锁定位置中,则可以借助拉紧装置13和所属的拉紧机构17将锁定机构从预锁定位置转移到主锁定位置中。因此,拉紧装置13可以根据需要用来对机动车门进行拉紧或开启。换句话说,执行器或拉紧装置13的力流可以经由联接元件16联接到相应的功能构件17、18上。为此不需要附加的执行器,这是因为通常初始化电动打开的驱动装置15被用来联接拉紧机构17或开启机构18。
39.根据本发明,拉紧装置13因此可以用来开启侧门4和拉紧锁定机构。因此,这两种
舒适功能都由现有的部件来执行,从而可以用最少的结构上的部件的耗费、用较少的结构空间和进而成本低廉地来提供舒适功能。
40.附图标记列表:
41.1机动车
42.2前部区域
43.3尾部区域
44.4机动车门
45.5车身
46.6锁保持件
47.7后舱盖
48.8发动机罩
49.9开启装置
50.10 机动车锁
51.11 开启器
52.12 门密封件
53.13 拉紧装置
54.14 鲍登拉索
55.15 驱动装置
56.16 联接元件
57.17 拉紧机构
58.18 开启机构
59.s打开间隙
技术特征:
1.一种机动车锁(10),所述机动车锁具有锁定机构,该锁定机构具有:转动锁叉和至少一个锁定爪,其中,借助所述至少一个锁定爪能将转动锁叉的转动运动锁定在至少一个锁定位置中;驱动装置(15),利用该驱动装置能将锁定爪从锁定位置转移到针对转动锁叉的放开状态中;和拉紧装置(13),其中,借助拉紧装置(13)能将锁定机构从预锁定位置转移到主锁定位置中,其特征在于,借助驱动装置(15)能控制联接元件(16),使得借助拉紧装置(13)能实现车辆部件(4)的开启。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锁(10),其特征在于,拉紧装置(13)被至少局部地接纳在机动车锁中或被完全独立于机动车锁(10)地接纳在机动车(1)中。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锁(10),其特征在于,借助联接装置(16)能在开启机构(18)与拉紧机构(17)之间建立作用连接。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10),其特征在于,借助联接元件(16)能将拉紧装置(13)与开启机构(18)机械地联接。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10),其特征在于,车辆部件(4)能借助开启机构(18)的开启器(11)来保持。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10),其特征在于,开启器(11)能与锁保持件(6)接合。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10),其特征在于,借助拉紧机构(13、17)能将转动锁叉从放开状态转移到锁定状态、特别是主锁定状态中。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10),其特征在于,拉紧机构(13、17)能直接与转动锁叉接合。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10),其特征在于,联接元件(16)被设计为具有滑动元件的机械联接部。10.根据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机动车锁(10),其特征在于,联接装置(16)具有用于拉紧装置(13)的鲍登拉索接纳部的联接部。11.一种用于拉紧机动车(1)的能利用机动车锁关闭的车辆部件的方法,其中,借助驱动装置(15)解锁机动车锁(10)的锁定机构,并借助拉紧装置(13、17)将车辆部件(4)转移到锁定状态中,其中,随后借助驱动装置(15)将拉紧装置(13)与开启机构(18)联接。
技术总结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拉紧和开启机动车门(4)的方法和机动车锁(10),该机动车锁具有锁定机构,锁定机构具有:转动锁叉和至少一个锁定爪,其中,借助锁定爪能将转动锁叉的转动运动锁定在至少一个锁定位置中;驱动装置(15),利用驱动装置能将锁定爪从锁定位置转移到针对转动锁叉的放开状态中;和拉紧装置(13),其中,借助拉紧装置(13)能将锁定机构从预锁定位置转移到主锁定位置中,其中,借助驱动装置(15)能控制联接元件(16),使得借助拉紧装置(13)能实现车辆部件(4)的开启。(13)能实现车辆部件(4)的开启。(13)能实现车辆部件(4)的开启。
技术研发人员:U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开开特股份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1.12.09
技术公布日:202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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