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和系统与流程

未命名 08-29 阅读:96 评论:0


1.本技术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2.区块链(blockchain)是一种由多方共同维护,使用密码学保证传输和访问安全,能够实现数据一致存储、不可篡改、防止抵赖的记账技术,也称为分布式账本技术(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
3.近年来,工作大部分领域已实现信息化、网络化,但谈话仍停留在传统阶段,“笔+纸”手写笔录难保存、难备份,此外因书写习惯、字迹不清、数据容易被篡改等问题易引起歧义,无法满足现阶段部门开展案件审查调查的工作要求。
4.此外,一个案件的审理往往需要多个检察部门的协同,按照一定顺序来办理。而目前的检察体系无法保证一个案件的信息在不同检察部门间流转时得到信息流转的无误性及公正性等。
5.故此如何提高工作过程中的效率性、及过程中信息传递的无误性、公正性等都成了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6.鉴于上述问题,本技术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用以解决背景技术中所提及的技术问题。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7.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包括步骤:
8.响应谈话信息上链请求,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
9.响应谈话信息查询请求,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
10.进一步的,所述响应谈话信息上链请求前,还包括步骤:
11.建立谈话管理区块链系统,所述谈话管理区块链系统包括:检察院服务器节点、公安系统服务器节点和法院服务器节点;
12.所述检察院服务器节点,用于响应谈话信息上链请求,并将写入区块链后的相关信息同步至所述谈话管理区块链系统中的其它区块链节点。
13.进一步的,所述响应谈话信息上链请求,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具体还包括:
14.对发起上链请求的发起方进行身份权限验证,判断所述发起方是否具备谈话信息上链权限,若所述发起方具备谈话信息上链权限,进一步对所述相关信息的标识信息进行验证,判断所述相关信息是否为之前已经上传过的相关信息,若所述相关信息不为之前已经上传过的相关信息,则将对应相关信息写入区块链中。
15.进一步的,所述响应谈话信息查询请求,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具体还包括:
16.对发起查询请求的查询方进行身份权限验证,判断所述查询方是否具备谈话信息查询权限,若所述查询方具备谈话信息查询权限,则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
17.进一步的,所述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还包括:
18.通过第一预设规则对相关信息进行加密生成密钥信息,写入密钥信息至区块链中;
19.所述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还包括:
20.通过第二预设规则对获取到的加密的相关信息进行解密,返回解密后的相关信息至查询方。
21.进一步的,若所述密钥信息不包括谈话信息,则通过解密后的标识信息在检察院服务器节点对应查询其对应的谈话信息。
22.进一步的,还包括步骤:
23.实时或定时获取谈话信息状态,在所述谈话信息状态发生改变时,基于智能合约限定区块链中的谈话信息状态为谈话中或谈话结束,并将更新后的谈话信息状态同步至所述谈话管理区块链系统中的其它区块链节点。
24.进一步的,所述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前,还包括步骤:
25.获取谈话案件在区块链上的唯一存储地址;
26.所述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还包括步骤:
27.将所述相关信息写入其对应的谈话案件在区块链上的唯一存储地址。
28.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还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系统,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29.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系统,包括:响应上链请求模块、信息写入模块、响应信息查询模块和信息返回模块;
30.所述响应上链请求模块,用于响应谈话信息上链请求;
31.所述信息写入模块,用于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
32.所述响应信息查询模块,用于响应谈话信息查询请求;
33.所述信息返回模块,用于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
34.进一步的,还包括:第一验证模块和第二验证模块;
35.所述第一验证模块,用于对发起上链请求的发起方进行身份权限验证,判断所述发起方是否具备谈话信息上链权限,若所述发起方具备谈话信息上链权限,进一步对所述相关信息的标识信息进行验证,判断所述相关信息是否为之前已经上传过的相关信息,若所述相关信息不为之前已经上传过的相关信息,则将对应相关信息写入区块链中;
36.所述第二验证模块,用于对发起查询请求的查询方进行身份权限验证,判断所述查询方是否具备谈话信息查询权限,若所述查询方具备谈话信息查询权限,则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
37.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包括步骤:响应谈话信息上链请求,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响应谈话信息查询请求,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该方法将谈话信息存入区块链中,可有效保证谈话信息不被篡改,且在该区块链系统中的任意机构,均可同等地发起谈话信息查询请求,确保了谈话信息可被各个机构查询到,保证了工作的效率性。
38.上述发明内容相关记载仅是本技术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让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更清楚地了解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进而可以依据说明书的文字及附图记载的内容予以
或者其他类似的表述,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这些表述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或者产品中还可以存在另外的要素,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或者产品中不仅可以包括那些限定的要素,而且还可以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或者产品所固有的要素。
58.在本技术中,“大于”、“小于”、“超过”等表述理解为不包括本数;“以上”、“以下”、“以内”等表述理解为包括本数。此外,在本技术实施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与之类似的与“多”相关的表述亦做此类理解,例如“多组”、“多次”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59.正如背景技术中所提及的如何提高工作过程中的效率性、及过程中信息传递的无误性、公正性等都成了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故此本技术的通过利用区块链及其扩展技术可以在谈话管理电子数据的生成、收集、传输、存储的全生命周期中,对电子数据进行安全防护、防止篡改、并进行数据操作的审计留痕,从而为相关机构审查提供有效手段。
60.以下参阅图1至图4对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的具体实施方式展开说明。
61.图1示出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的流程图一,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包括步骤s101至步骤s104。
62.在步骤s101中,响应谈话信息上链请求。需要说明的是,在步骤s101前,需要建立谈话管理区块链系统,所述谈话管理区块链系统包括:检察院服务器节点、公安系统服务器节点和法院服务器节点;所述检察院服务器节点,用于响应谈话信息上链请求,并将写入区块链后的相关信息同步至所述谈话管理区块链系统中的其它区块链节点。
63.实际应用场景中可以为,当检察院服务器节点中发生谈话信息相关的改变时,如新增了谈话信息,或固有的谈话信息发生改变,或删减了谈话信息等情况,其会马上将对应的状态同步至谈话管理区块链系统中的其它区块链节点,并且会生成下一数据区块链,用于记录谈话信息的变更情况,以便于后续溯源。
64.在步骤s102中,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
65.其中步骤s101至步骤s102中,并不是任意的发起方发起谈话信息上链请求,都可以成功写入区块链中。还需对发起方的身份权限等进行验证。图2示出了具体的验证过程。其中图2中的步骤s202-步骤s203与步骤s103-步骤s104相同,故此不做重复说明。
66.在步骤s201中,对发起上链请求的发起方进行身份权限验证,判断所述发起方是否具备谈话信息上链权限,若所述发起方具备谈话信息上链权限,进一步对所述相关信息的标识信息进行验证,判断所述相关信息是否为之前已经上传过的相关信息,若所述相关信息不为之前已经上传过的相关信息,则将对应相关信息写入区块链中。
67.其中所述相关信息的内容分为两种情况:
68.1、相关信息中直接包含了谈话信息内容;
69.2、在一些应用场景中,考虑到谈话信息内容可能占用较多的存储量,故相关信息中不直接包含谈话信息内容,然而包含有可以唯一标识谈话信息内容的标识信息。而谈话信息的原有内容仍存储在其它服务器中,在后续获取谈话信息内容时,可以通过标识信息来获取对应的谈话信息内容。
70.其中谈话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案件信息、涉案人员信息、谈话登记信息、电子笔录信息。所述案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名称、案件编号、办案部门、案由、案件类型、案
件级别、案件状态、简要案情;所述涉案人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单位、联系电话、现住址、涉案人员类型等;所述谈话登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名称、房间名称、谈话对象、谈话次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
71.在实际的应用中,因考虑到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会对谈话信息进行修改或上传虚假的谈话信息至区块链上,故此需要对发起方的身份权限进行验证,未有身份权限验证通过的合法发起方才可以上传相关信息,而为了避免重复上传一样的相关信息,故对上传的相关信息也进行了判断,只要不是重复上传一样的相关信息,则新的相关信息就成功写入到区块链中。
72.其中所述相关信息的标识信息可由该次谈话信息上传的时间戳及对应的发起方代号(每个发起方都有各自的代号,彼此间是不同的)生成,每个标识信息可唯一对应一个谈话信息。
73.在步骤s103中,响应谈话信息查询请求。
74.在步骤s104中,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
75.在步骤s103-步骤s104中,并非是任意的查询方都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图3示出了其查询的验证过程。其中步骤s301-步骤s302与步骤s101-步骤s102相同,在此不做重复说明。
76.在步骤s303中,对发起查询请求的查询方进行身份权限验证,判断所述查询方是否具备谈话信息查询权限,若所述查询方具备谈话信息查询权限,则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
77.实际的应用中,不同的机构对谈话信息的查询权限是不同的,这其中还进一步的涉及到不同的权限级别,如机构a可以对谈话信息的全部内容进行查询,而机构b只能查询部分的内容,故此还需要进一步的对权限级别进行判断,进而针对性地返回对应的相关信息。当然,在此之前,对于不同的权限对应的谈话信息的内容会以表格的形式存放于对应的服务器中。
78.正如上述所提及的,若相关信息中不直接包含谈话信息内容,则需要通过标识信息去对应的服务器上检索到谈话信息内容。
79.在一些实施例中,进一步地,为了进一步确保相关信息的内容不被窃取暴露。如图4所示,步骤s102具体还包括步骤s402:通过第一预设规则对相关信息进行加密生成密钥信息,写入密钥信息至区块链中。步骤s104具体还包括步骤s404:通过第二预设规则对获取到的加密的相关信息进行解密,返回解密后的相关信息至查询方。
80.所述相关信息可以为
81.其中第一预设规则可以为:通过预设好的公钥对相关信息进行加密生成密钥信息,第二预设规则可以为通过预设好的对应的私钥对相关信息进行解密。其中公私钥均会事先发放给具有权限的机构。
82.其中步骤s401、步骤s403与步骤s101、步骤s103相同,在此不做重复说明。
83.在一些实施例中,还包括步骤:实时或定时获取谈话信息状态,在所述谈话信息状态发生改变时,基于智能合约限定区块链中的谈话信息状态为谈话中或谈话结束,并将更新后的谈话信息状态同步至所述谈话管理区块链系统中的其它区块链节点。对谈话信息状态进度的及时跟进与同步,可以使得案件处理效率达到最大化。
84.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前,还包括步骤:获取谈话案件在区块链上的唯一存储地址;所述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还包括步骤:将所述相关信息写入其对应的谈话案件在区块链上的唯一存储地址。如此可以使得同一个谈话案件的内容可以存储到同一个存储地址上,利于后续溯源。
85.通过上述方法将谈话信息存入区块链中,可有效保证谈话信息不被篡改,且在该区块链系统中的任意机构,均可同等地发起谈话信息查询请求,确保了谈话信息可被各个机构查询到,保证了工作的效率性。
86.实际应用场景中:现有的技术当一个案件在执行的过程中,往往下一个部门需要等待上一个部门的数据全部处理好后,才能看到对应的数据,这往往导致一个案件的处理效率低下,且无法保证数据在传输过程的安全性,而通过本技术的技术方案,当一个案件一旦开始后,其整个的案件信息过程是可以在区块链系统中进行同步的,任何一个有权限的部门均可以第一时间获取到自己想要的案件信息,同步进行案件的不同角度的处理,无需等待,而同时又能够依托于区块链的特性,及自有设计的数据加解密模式来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性与不可篡改性。
87.以下参阅图5,对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系统500的具体实施方式展开说明:
88.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系统500,包括:响应上链请求模块501、信息写入模块502、响应信息查询模块503和信息返回模块504;
89.所述响应上链请求模块501,用于响应谈话信息上链请求;
90.所述信息写入模块502,用于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
91.所述响应信息查询模块503,用于响应谈话信息查询请求;
92.所述信息返回模块504,用于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
93.进一步的,还包括:第一验证模块和第二验证模块;
94.所述第一验证模块,用于对发起上链请求的发起方进行身份权限验证,判断所述发起方是否具备谈话信息上链权限,若所述发起方具备谈话信息上链权限,进一步对所述相关信息的标识信息进行验证,判断所述相关信息是否为之前已经上传过的相关信息,若所述相关信息不为之前已经上传过的相关信息,则将对应相关信息写入区块链中;
95.所述第二验证模块,用于对发起查询请求的查询方进行身份权限验证,判断所述查询方是否具备谈话信息查询权限,若所述查询方具备谈话信息查询权限,则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
96.进一步的,所述信息写入模块502,还用于通过第一预设规则对相关信息进行加密生成密钥信息,写入密钥信息至区块链中。所述信息返回模块504,还用于通过第二预设规则对获取到的加密的相关信息进行解密,返回解密后的相关信息至查询方。
97.进一步的,若所述密钥信息不包括谈话信息,则通过解密后的标识信息在检察院服务器节点对应查询其对应的谈话信息。
98.进一步的,还包括信息同步模块,所述信息同步模块用于,实时或定时获取谈话信息状态,在所述谈话信息状态发生改变时,基于智能合约限定区块链中的谈话信息状态为谈话中或谈话结束,并将更新后的谈话信息状态同步至所述谈话管理区块链系统中的其它区块链节点。
99.进一步的,所述信息写入模块502还用于,将所述相关信息写入其对应的谈话案件
在区块链上的唯一存储地址。
100.通过以上管理系统500将谈话信息存入区块链中,可有效保证谈话信息不被篡改,且在该区块链系统中的任意机构,均可同等地发起谈话信息查询请求,确保了谈话信息可被各个机构查询到,保证了工作的效率性。
101.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在本技术的说明书文字及附图中已经对上述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并不能因此限制本技术的专利保护范围。凡是基于本技术的实质理念,利用本技术说明书文字及附图记载的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替换或修改产生的技术方案,以及直接或间接地将以上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实施于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等,均包括在本技术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
1.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响应谈话信息上链请求,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响应谈话信息查询请求,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响应谈话信息上链请求前,还包括步骤:建立谈话管理区块链系统,所述谈话管理区块链系统包括:检察院服务器节点、公安系统服务器节点和法院服务器节点;所述检察院服务器节点,用于响应谈话信息上链请求,并将写入区块链后的相关信息同步至所述谈话管理区块链系统中的其它区块链节点。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响应谈话信息上链请求,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具体还包括:对发起上链请求的发起方进行身份权限验证,判断所述发起方是否具备谈话信息上链权限,若所述发起方具备谈话信息上链权限,进一步对所述相关信息的标识信息进行验证,判断所述相关信息是否为之前已经上传过的相关信息,若所述相关信息不为之前已经上传过的相关信息,则将对应相关信息写入区块链中。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响应谈话信息查询请求,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具体还包括:对发起查询请求的查询方进行身份权限验证,判断所述查询方是否具备谈话信息查询权限,若所述查询方具备谈话信息查询权限,则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还包括:通过第一预设规则对相关信息进行加密生成密钥信息,写入密钥信息至区块链中;所述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还包括:通过第二预设规则对获取到的加密的相关信息进行解密,返回解密后的相关信息至查询方。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密钥信息不包括谈话信息,则通过解密后的标识信息在检察院服务器节点对应查询其对应的谈话信息。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步骤:实时或定时获取谈话信息状态,在所述谈话信息状态发生改变时,基于智能合约限定区块链中的谈话信息状态为谈话中或谈话结束,并将更新后的谈话信息状态同步至所述谈话管理区块链系统中的其它区块链节点。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前,还包括步骤:获取谈话案件在区块链上的唯一存储地址;所述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还包括步骤:将所述相关信息写入其对应的谈话案件在区块链上的唯一存储地址。9.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响应上链请求模块、信息写入
模块、响应信息查询模块和信息返回模块;所述响应上链请求模块,用于响应谈话信息上链请求;所述信息写入模块,用于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所述响应信息查询模块,用于响应谈话信息查询请求;所述信息返回模块,用于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验证模块和第二验证模块;所述第一验证模块,用于对发起上链请求的发起方进行身份权限验证,判断所述发起方是否具备谈话信息上链权限,若所述发起方具备谈话信息上链权限,进一步对所述相关信息的标识信息进行验证,判断所述相关信息是否为之前已经上传过的相关信息,若所述相关信息不为之前已经上传过的相关信息,则将对应相关信息写入区块链中;所述第二验证模块,用于对发起查询请求的查询方进行身份权限验证,判断所述查询方是否具备谈话信息查询权限,若所述查询方具备谈话信息查询权限,则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

技术总结
本申请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和系统。所述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谈话管理方法,包括步骤:响应谈话信息上链请求,写入相关信息至区块链中;响应谈话信息查询请求,获取所述区块链上对应的相关信息。该方法将谈话信息存入区块链中,可有效保证谈话信息不被篡改,且在该区块链系统中的任意机构,均可同等地发起谈话信息查询请求,确保了谈话信息可被各个机构查询到,保证了工作的效率性。了工作的效率性。了工作的效率性。


技术研发人员:鲁维逸 陈向明 陈威 程宗坤 陈明平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22.06.21
技术公布日:2023/8/28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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